包钢白云鄂博矿区小型燃煤供热综合治理及宝山热电站预热回收利用项目(EMC)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项目已获批准,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国内招标,招标人为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设备工程部。
项目编
2.招标范围及项目概况
包钢白云鄂博矿区小型燃煤供热综合治理及宝山热电站预热回收利用项目(EMC)招标招标,内容如下。
序号 | 建设工期 | 项目分享期及分享比例 | 投标保证金金额 (万元) |
1 | 150日历天 | 1、项目分享期≤16.5年; 2、投标人分享比例上限值为80%; 3、投标人预计项目分享期内总节能效益上限值:26400万元; | 15 |
项目概况:包钢白云鄂博矿区小型燃煤供热综合治理及宝山热电站余热回收利用项目主要内容为利用宝山矿业有限公司热电厂空冷机组排汽冷凝余热替代巴润热水房为巴润公司供热;利用宝山矿业有限公司热电联产生产的蒸汽,建设供汽管网替代白云鄂博铁矿燃煤房。
根据可研报告内容,该项目预计投资约为10720万元人民币,年预计可回收乏汽量为355500GJ。依据《包钢(集团)公司合同能源管理办法》及现行结算体系和价格体系,年节能效益须按不含税热水价格(23元/GJ)计算,年节能效益折算项目分享期≤16.5年,中标人分享比例上限值为80%。
招标内容:本项目采用合同能源管理(EMC)模式进行招标。中标人负责该项目的投资、建设、运营。招标人按分享比例支付中标人节能费用,合同期满后设备设施完好移交包钢。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注册资金不低于30000万元人民币;
3.2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在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和重大工程质量问题;
3.3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提供2014年-2016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3.4提供投标人2012年至今类似EMC供热项目业绩(须提供合同或中标通知书原件);
3.5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意:以上要求均为投标前置条件,任意一项不满足,将会被否决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7年8月25日至2017年9月1日(北京时间每日9时至11时30分,14时至16时30分,节假日除外)。
4.2招标文件售价:售价人民币300元,可通过银行转账或现场POS机(建行卡)支付购买招标文件费用。售后不退。
购买招标文件费用汇至如下账户:
账
开 户
4.3购买招标文件可以采取以下方式:
4.3.1现场方式:
需提供以下资料:
4.3.1.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4.3.1.2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4.3.1.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
4.3.1.4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4.3.1.5开票信息:单位名称、税号、地址、电话、开户行、账号(首次购买招标文件的供应商提供,用A4纸打印并加盖公章)
4.3.1.6购买招标文件地址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招标中心301房间
4.3.2邮件方式:
需提供以下资料(电子扫描件):
4.3.2.1领取招标文件登记表(通过“包钢招标中心”微信公众号常用表格模板中下载)
4.3.2.2法定代表人或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4.3.2.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4.3.2.4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4.3.2.5开票信息:单位名称、税号、地址、电话、开户行、账号(首次购买招标文件的供应商提供,用A4纸打印并加盖公章)
4.3.2.6购买招标文件费用的汇款凭证。
5.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金额详见项目概况。
5.1投标保证金账
户 名:包钢(集团)公司计划财务部
开户
账
5.2投标保证金应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投标人在汇入投标保证金时,请在“银行汇款凭证”用途、摘要处填写参与本次投标项目的编号。
5.3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需将填写准确、完整的《退还投标保证金登记表》及银行汇款凭证(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随投标函(报价清单表)密封在一包内提交。
6.
联系人:李杨
电话:010-51957458
手机: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传真:010-886234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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