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内容
1、植草砖的铺设;
2、路牙石的铺设;
3、截洪沟工程,包括人工挖沟槽土方、自卸汽车运土(运距1KM以内)、砌筑毛石排水沟;
4、挡墙工程,包括人工挖沟槽土方、自卸汽车运土(运距1KM以内)、砌筑毛石排水沟;
5、道路修建工程(含青苗补偿);
6、升压站北侧排水渠工程,包括挖沟槽土方、回填、外运、涵管d=600mm、雨水井;
7、水泵房排水电热带、控制柜、敷设管、电缆等;
8、相关安全专项内容。
五、工程概况
1、项目名称:华电锡林浩特三期10MW光伏发电项目截洪沟施工;
2、建设单位:华电内蒙古能源有限公司;
3、设计单位:国电南京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4、建设规模:10MWp光伏电站;
5、项目选址:内蒙古锡林浩特市宝力根苏木乌力吉德力格尔嘎查胜利村4队(距市区23公里);
6、建设计划:2017年9月30日前完成;
7、项目招标条件的落实情况:项目招标条件已落实;
8、满足招标要求情况:满足招标要求;
9、项目资金情况:资金自筹。
六、招标标段名称:截洪沟工程
八、招标方式:公开招标,资格后审
九、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投标人应具有相应资质和圆满履行合同的能力,且应符合下列条件:
1、投标人应具有圆满履行合同的能力,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独立签订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资质和业绩要求:
a.投标人应具有在有效期内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
b.投标人注册资金不低于500万元;
c.投标人必须取得“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d.近三年建筑工程业绩不少于5个,且合同额不低于100万;
e.拟派本工程项目经理须具有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并符合国家现行规定,同时具有风光电场工程施工管理经验。拟派的本工程项目经理须与将来投标文件中拟派的项目经理一致,未经招标人同意不得更换。
3、银行资信: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4、财务状况:财务状况良好,审计报告结论良好(应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近三年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
5、在最近的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的;近三年在电力行业施工中未有工程发生事故;
6、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未因生产进度、售后服务等原因受到有关部门及项目单位的公开通报批评;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被逐,或因投标人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
7、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本项目同时投标。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进行投标;
8、未发生借取他人或向他人出借资质或业绩的情况;
9、投标人不存在尚未了结的重大诉讼案件;
10、国家有关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十、资格审查方式及评标办法:
1.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2.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十一、招标公告发布媒体与时间
公告及发售招标文件时间:2017年8月25日至2017 年8月30日 16点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