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服务范围:
招标人的班车租赁及其相关的服务。
班车服务,服务期限暂定3年(2017年10月1日至2020年9月30日),服务期间每年甲方对乙方进行综合考评,未达到考评要求(综合考评分85分以上的),招标人(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不构成违约。
2.招标人的班车行驶线路:
线路 |
运行要求 |
班车数量(辆) |
暂定年度运行天数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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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路一 |
金沟河--知春路中国海关--未来科技城华能人才创新创业基地; |
上下班往返为1趟,每辆班车每天行驶1趟。 暂定发车时间: 金钩河:6:50 华能基地:16:30 |
1 |
250 |
1、甲方(招标人)根据需求在沿途增加乘车点,不引起价格变动;2、停车点变动引起线路变动15%以内不调价;3、甲方(招标人)根据需求增减班车运行数量。4、各线路均按实际运行天数计费及结算。 |
线路二 |
达官营--陶然亭地铁站--农展馆--芍药居地铁站--未来科技城华能人才创新创业基地。 |
上下班往返为1趟,每辆班车每天行驶1趟。 暂定发车时间: 达官营:6:50 华能基地:16:30 |
1 |
250 |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应是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法人,具有交通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含客运)或汽车租赁企业备案证,并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注册资本金不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
2.2投标人在北京市有固定的工作场所,能够满足办公等要求,并具有适应本项目需要的人员、工具和设备等。
2.3投标人2015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不少于2项企事业单位车辆服务合同业绩,且每项业绩服务期限不少于一年(提供业绩的合同扫描件)。
2.4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财务状况良好。
2.5投标人应不属于中国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和有关管理部门所界定的具有腐败、欺诈等行为的不合格的投标人,未有国家、行业、中国华能集团公司及其下属公司的不良记录。
2.6不得使用通过受让或者租借等方式获取资格、资质证书等以他人名义投标。不接受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或者业绩,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等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
2.7投标人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纪记录,近3年内未发生重大的安全责任事故、管理责任事故,交通责任事故。
2.8投标人拟提供服务车辆不少于2辆(不小于37座大巴车),符合下列要求:(1)车辆技术状况良好,自出厂之日起5年以内或行驶里程不超过100000公里的车辆;(2)行驶和运营的牌证齐全有效(行驶证、道路运输证、车辆运营证等,车证对应);(3)车辆保险齐全(包括交强险、第三者责任险及座位险等),车内乘客险每座赔付金额20万元以上;(4)车辆需符合国家规定的安全环保等要求。提供相关证件的扫描文件。
2.9投标人拟提供服务驾驶员不少于2名,年龄不超过55周岁,5年及以上驾驶经验,驾驶员必须持有道路旅客运输从业资格证及相应驾驶证。
2.10根据高检会【2015】3号文“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全面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通知”,请中标人收到中标通知书后10日内提供本单位住所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本单位、单位法定代表人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若未提交查询结果或经查询有行贿犯罪记录,其中标资格将被取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