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工程概况:
华能南京金陵发电有限公司位于江苏省南京市栖霞经济技术开发区江乘大道8号。
1.2招标范围:
华能金陵电厂#2卸船机检修项目招标包括但不限于如下内容:
#2卸船机大车行走机构、小车行走机构、变幅机构、料斗机构、抓斗、钢结构检修及电机整体拆装。本工程范围内保温、脚手架、打磨等工作包含在本标段。(脚手架施工均为中标单位负责)
项目进度要求:投标申请人在收到招标人发给的批准开工报告后,应按招标人通知的日期准时开工,不得延误,否则视为误期。
项目质量要求:按《火电工程质量检验及评定标准》合格率要求达到100%,优良率达到95%以上。
2投标申请人资格要求:
2.1资格审查通用条款
2.1.1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1.2 投标申请人申请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投标申请人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足够的流动资金来承担的实施;
(2)投标申请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正常经营;
(3)投标申请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状况;
(4)投标申请人无违法、违纪、违约的不良记录和失信记录;
(5)投标申请人在最近3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
(6)投标申请人未在华能系统内既往履约中发现不良记录和失信行为且在处罚期内。
投标申请人须提供以上要求的经审计的近三年的企业财务报表、银行或资信机构出具的资信证明、律师事务所或相应第三方机构提供的诉讼履约情况证明。招标人将通过国家工商总局《全国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最高人民法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等方式进行查询。
2.1.3 同一标包的投标申请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投标。
2.1.4 国家规定的其他条件(如国家强制性行业要求、资格条件等)。
2.1.5 本项目不接受任何形式的代理和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
2.2资格专项条款
2.2.1投标申请人注册资金500万元(或等额)人民币及以上。
2.2.2投标申请人近5年内须具备4家且5台1250t/h及以上卸船机检修业绩(连续两年及以上),须提供合同复印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