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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包头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公用第二批超滤膜采购项目重新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8-30  浏览次数:1
核心提示:1.招标条件资金来源于企业自筹,招标人为神华物资集团华南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材料采购重新进行公开招标
 1. 招标条件

资金来源于企业自筹,招标人为神华物资集团华南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材料采购重新进行公开招标。项目招标编号

2. 招标范围、标段划分、交货时间及交货地点

招标范围过滤装置(超滤膜),数量:198台

交货地点: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九原区哈林格尔镇(滨河路河西生态化工基地1号)

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30

3. 投标人资格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独立签订合同的能力,注册资金2000万元以上,能提供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和银行开户许可证。

2)投标人应为标的物的制造商,具有设计、制造、技术支持、质量控制、经营管理的相应的资格和能力,且投标人所投产品超滤膜选用膜的原材料为进口PVDF(聚偏氟乙烯)材料(需提供原材料采购合同证明)。

3)投标人应具有有效的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4)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涉及重大诉讼案件。

5)投标人具有污水回用超滤+反渗透处理工艺且处理能力大于500t/h,外压式超滤膜连续使用3年以上(2014年7月1日前投用)的业绩不少于3家。业绩证明包括以下资料:用户出具的业绩证明文件、供货合同复印件、最终用户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如合同文本中无法体现上述要求,可在用户出具的业绩证明文件中加以说明。

6)投标方的同类型产品近五年没有出现质量问题或不良业绩,否则取消该投标人的投标资格。投标方的产品质保期为该产品使用后一年或膜组安装后十八个月,以先到为准。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请潜在投标人按照上述要求提供全部资料。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售价:每标段人民币500元整,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网上购标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830日至201795日(公休及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2:004:30

潜在投标人须提前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完成信息注册登记,并且成为正式用户。 备注: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注册网站并缴纳因特网技术服务费后,查看项目业主,招标公告,中标公示等,并下载资格预审范围,资质要求,招标清单,报名申请表,部分招标文件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

联系人:李世泽

手机:17600692266

电话:010-53310966

邮箱:17600692266@163.com

QQ:  3490895071(添加备注:单位名称+联系人+手机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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