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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远连州供电局连州供电所技术业务用房等42个项目造价咨询服务招标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8-31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作者:dlztb  浏览次数:0
核心提示:清远连州供电局连州供电所技术业务用房等42个项目造价咨询服务招标公告1. 招标条件本清远连州供电局连州供电所技术业务用房等42

清远连州供电局连州供电所技术业务用房等42个项目造价咨询服务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清远连州供电局连州供电所技术业务用房等42个项目造价咨询服务已由  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  批准建设,项目建设单位为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清远供电局,建设资金为自有资金及银行贷款,招标人为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清远供电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造价咨询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清远市

2.2建设规模:开展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清远连州供电局连州供电所技术业务用房等42个项目的造价咨询服务。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2.3招标范围: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网、省公司基建管理规定开展工程结算造价审核、协助招标人处理与承包单位的有关结算纠纷、工程造价指标分析及全过程审核总结和评价报告(总结算报告编制)、按委托人要求及时准确的提交成果文件、配合协调建设过程中的答疑补充等相关技术服务等造价咨询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全过程造价控制;单独委托的施工图预算审核;工程结算审核;单独委托的工程总结算报告编制(具体项目及服务内容以招标人出具的委托书为准)。

2.4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2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乙级及以上资质。

3.3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全国注册造价工程师资格,并在投标申请报名单位注册。

3.4资信要求:无违规违法行为,在工程所在地政府及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无处于限制投标资格的处罚;

3.5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若投标人(包括投标人的委托人、代理人或与投标人有销售、劳务或服务等关系的其他主体)在参加南方电网公司系统的招投标活动或经济往来等过程中曾经存在违法事件的,自南方电网公司发文公布违法事件之日起,在规定时间内不接受该投标人参与公司的招投标活动,具体时间按《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供应商行贿行为信息记录及处置办法》的相关规定执行。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项目 联系人:李 杨(经理)手机:1368 3233 285 电 话:010-5195 7458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7919:30 2017 97 16:30,(北京时间,下同),在 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网址:)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 2017919:30 2017 97 16:30(逾期无法购买)。

注:1、供应商在购买采购文件前需完成注册登记并审核通过,供应商要为注册登记预留足够的时间,由于投标人自身原因,截至采购文件发售时间尚未完成注册登记审核造成无法及时进行标书购买后果由投标人承担。2、供应商必须在投标截止日期前完成数字证书的办理,供应商要为数字证书办理预留足够的时间,由于投标人自身原因造成无法投标的,由投标人承担责任。3、供应商注册登记服务

        
项目负责人:李杨(女士)
手机:13683233285
电话:010-51957458
QQ:1211306049
邮件:121130604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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