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工程名称: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年度框架采购
1.2 标的名称:风电及光伏项目箱式变压器风电及光伏项目箱式变压器
1.3 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1.4 建设地点:详见1.10招标范围
1.5 建设规模:详见1.10招标范围
1.6 计划工期:详见1.10招标范围
1.7 工程简介:本项目是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年度框架采购风电及光伏项目箱式变压器招标。本项目分为三个标段,每个标段均包含多个建设项目。投标人可针对一个或多个标段进行投标,可以同时中标一个和多个标段。
1.8 招标范围:本次招标的招标范围为中国大唐集团公司2017-2018年度风电及光伏建设项目计划采购的箱式变压器,有效期从合同生效之日起至2018年9月30日止。2017年度全部陆上风电项目配套风机变压器,计划容量2784.5MW左右,光伏项目计划容量为350MW,项目容量及分布详见下表:
风电项目 |
|||||
序号 |
项目名称 |
总容量(MW) |
单机容量(MW) |
数 量(台) |
备注 |
1 |
辽宁阜新巨力克50MW风电场工程 |
50 |
2 |
25 |
|
2 |
内蒙古镶黄旗200MW风电场工程 |
200 |
2 |
100 |
|
3 |
内蒙古正镶白旗200MW风电场工程 |
200 |
2 |
100 |
|
4 |
山西应县白马石100MW风电场二期工程 |
100 |
2 |
50 |
|
5 |
江西全南乌梅山110MW风电场工程 |
110 |
2 |
55 |
|
6 |
江西会昌洞头山90MW风电场工程 |
90 |
2 |
45 |
|
7 |
江西修水张澄湖90MW风电场工程 |
90 |
2 |
45 |
|
8 |
安徽南谯黄泥岗49.5MW风电场工程 |
49.5 |
2 |
24 |
|
9 |
山西圣水塘100MW风电场二期工程 |
100 |
2 |
50 |
|
10 |
云南玉溪联兴135MW风电场工程 |
135 |
2 |
63 |
|
11 |
陕西靖边天赐湾50MW风电场工程 |
50 |
2 |
25 |
|
12 |
陕西黄龙红石崖50MW风电场工程 |
50 |
2 |
25 |
|
13 |
陕西定边胡尖山二期50MW风电场工程 |
50 |
2 |
25 |
|
14 |
镇宁革利80MW风电场工程 |
80 |
2 |
40 |
|
15 |
河南伊川万安山30MW风电场工程 |
30 |
2 |
15 |
|
16 |
滑县枣村300MW风电场工程 |
300 |
2 |
150 |
|
17 |
新安古都56MW风电场工程 |
56 |
2 |
28 |
|
18 |
平度祝沟旧店49.5MW风电场二期工程 |
49.5 |
2 |
25 |
|
19 |
邹城49.5MW风电场二期工程 |
49.5 |
1.5 |
33 |
|
20 |
岢岚400MW风电场工程 |
150 |
3 |
50 |
|
21 |
广元何家山102MW风电场工程 |
102 |
2 |
51 |
|
22 |
广元罗圈岩104MW风电场工程 |
104 |
2 |
52 |
|
23 |
格则落日120MW风电场工程 |
120 |
2.5 |
48 |
|
24 |
普格采乃100MW风电场工程 |
100 |
2.5 |
40 |
|
25 |
普格马洪50MW风电场工程 |
50 |
2.5 |
20 |
|
26 |
普格乌科梁子90MW风电场二期工程 |
90 |
2.5 |
36 |
|
27 |
遵义太阳坪(枫乐)49.5MW风电场三期工程 |
49.5 |
2 |
25 |
|
28 |
遵义太阳坪(枫香)80MW风电场二期工程 |
80 |
2 |
40 |
|
29 |
博白射广嶂49.5MW风电场工程 |
49.5 |
2 |
25 |
|
30 |
陆川谢仙嶂50MW风电场工程 |
50 |
2.5 |
20 |
|
光伏项目 |
|||||
序号 |
项目名称 |
总容量(MWp) |
单机容量(MW) |
数 量(台) |
备注 |
1 |
内蒙古正镶白旗50MW光伏电站 |
50 |
—— |
—— |
|
2 |
河南信阳胡店22MW工程 |
22 |
—— |
—— |
|
3 |
河南信阳兰店67.7MW工程 |
67.7 |
—— |
—— |
|
4 |
西藏日喀则30MW光伏电站 |
30 |
—— |
—— |
|
5 |
灌云二期光伏发电项目 |
待定 |
—— |
—— |
|
6 |
甘孜火古龙二期光伏发电项目 |
待定 |
—— |
—— |
|
7 |
韩城第二发电厂贮灰场光伏项目 |
待定 |
—— |
—— |
|
8 |
长沙县九农蔬菜示范基地项目 |
待定 |
—— |
—— |
|
说明:由于年度采购计划为暂定,以上项目容量和单机容量均为预估值,仅供投标人参考,招标人不保证招标范围的准确性,对实际采购规格、数量与招标范围的差异不承担责任,实际采购以各种规格的单价据实结算。
1.11 标段划分和分配原则
1.11.1 标段划分
风电箱变设置为两个标段,光伏箱变设置为一个标段,三个标段预估采购数量见下表:
序号 |
标段 |
内容 |
预估数量 |
中标人数量 |
1 |
标段一 |
3MW、2.5MW、1.5MW风机配套箱式变压器 |
250台 |
1 |
2 |
标段二 |
2MW风机配套箱式变压器 |
1080台 |
2 |
3 |
标段三 |
光伏项目箱式变压器 |
总容量350MWp |
1 |
说明:3MW风机配套3300kVA箱变;2.5MW风机配套2750kVA箱变;2MW风机配置2200kVA箱变;1.5MW风机配置1600kVA箱变。投标人应充分考虑项目实际需求可能会造成的箱变容量变化。
同一建设项目采购多种容量箱式变压器时,按采购数量最多的箱式变压器容量划分该项目所属的标段;两种规格数量相同时,以容量高的为准。
1.11.2中标及订单分配原则
标段一确定一名中标人,授予该标段全部订单;
标段二确定两名中标人,以综合排名第一、第二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标段三确定一名中标人,授予该标段全部订单。
标段二订单分配原则:第一、第二中标人按6:4的容量比例进行分配,招标人根据实际需求,以建设项目容量为单位,招标人按照上报采购计划的顺序轮流向两个中标人进行分配。首先由排名第一的中标人承接订单,第一中标人承接300MW风场项目配套箱变之后,由排名第二的中标人承接订单,由第二中标人承接200MW项目,依次循环。关于中标份额的调控和合同执行激励措施详见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年度单价采购框架协议。
招标人承诺:1、有效期内需采购的设备总数量不大于总招标数量时,均按中标单价履行。2、有效期内需求总数量大于总招标数量时,如价格不作调整且双方均无异议也可继续履行。3、有效期届满后,经双方协商一致,价格和主要技术条件等不变,有效期可以延长一年;否则招标人应另行组织下一批招标。
1.12 合同价格
1.12.1各投标人在投标时应充分考虑运保费的问题,运距500公里内运保费应包含在设备总价中。超出500公里的部分,投标人报出每台箱变的综合运保费单价(元/台.km),超出部分据实结算(运保费包含运至安装位置的二次倒运费用,投标人报价时应充分考虑)。
1.12.2铜价的调整。以开标前由工作人员宣读并记录在案的,开标前一日“长江有色金属网(http://www.ccmn.cn/)”公布的“长江现货”铜均价为基准,如招标人发出订单时铜价变化过大,无论升高或降低超过20%时,招投标双方均有权提出提前终止本项目有效期,并不承担责任。由招标人另行组织下一批招标。
1.12.3硅钢片价格调整。基准硅钢片价格是投标日期前一个月内,投标人采购硅钢片的单价,由投标人在投标时填报,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采购合同或宝钢、武钢的报价单等)。与基准硅钢片价格相比,如采购合同通知书发出前一个月内的硅钢片价格变化过大,无论升高或降低超过50%时,买卖双方均有权提出相关证明材料,经对方核实后中止本合同,并不承担合同违约责任。
1.12.4本合同下的设备供货范围包括所有合同货物、技术资料和技术服务,招标文件和技术规范中确定了合同设备基本的、一般的技术条件,由于具体建设项目情况不同,卖方应当自行考虑当地电网情况和温度、湿度、海拔、风蚀等地方特点、地理环境和自然条件等因素对设备的影响。采购合同签订时,双方根据建设项目实际情况签订采购合同技术协议书,明确技术细节。在不改变主要配置的情况下,设备价格不作调整。
1.12.5无论何种原因,根据价格调整机制引起设备单价变化超过10%时,买方有权暂停、或中止执行本合同,并不承担合同违约责任。
1.13交货地点和时间:所有项目交货地点均为项目建设地安装机位;要求投标人保证的交货期均为具体项目采购合同签订后2个月内;交货方式均为现场安装机位车板交货。
1.14供应商考核
中国大唐集团公司通过日常管理和年度考评相结合的方式,对供应商整体实力、采购活动参与情况、合同履约情况、奖惩情况等方面的综合量化考评,对供应商进行动态考核。
1.14.1日常管理
在采购和使用过程中,对供应商提供的产品和服务质量、进度、服务等情况进行跟踪,并及时进行评价。如存在严重或有违法违纪问题的,集团公司将依据《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规则》直接进行处理。
1.14.2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
根据供应商不良行为给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工程建设、生产运营、优质服务、企业形象造成的不良影响程度和经济损失,依次列为一般不良行为、严重不良行为、特别严重不良行为。
中国大唐集团公司根据供应商不良行为的严重程度,对供应商不良行为的处理主要采取以下措施,包括:
①通报(包括内部通报和外部通报)。
②停止授标(3个月至2年)。
2 投标人资格要求
2.1 合格投标人及其投标产品须满足如下通用资格要求:
2.1.1 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它组织。
2.1.2 投标人须具备相应设备的制造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保障如期交货等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以及产品、元器件、组件材料和配套件的检测能力。除特别注明外,这些资格、资质、业绩均系投标人本企业所拥有的权利权益。
2.1.3 设计制造过与投标产品相同结构、相同型式、同等或以上技术规格的产品。在与规范相同或和较规范更严格的条件下,该产品的投运数量或供货数量及其成功运行时间满足招标人的要求。如同一标段内存在不同类别的设备,则申请人须分别满足标段内各类别设备的资格要求。
2.1.4 取得国际权威机构或者国家授权、许可的产品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产品有效试验、鉴定报告,且报告结论数据满足本次招标的要求。
2.1.5 投标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2.1.6 近三年内,在供货合同履行、售后服务及产品运行过程中,未出现中标后不履约、履约过程中严重违反合同规定及供货产品出现重大质量问题。
2.1.7 没有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
2.1.8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1.9 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2.1.10 各潜在投标人均可购买本次招标的部分或全部标段招标文件,参加投标。
2.1.11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的招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
2.2 合格投标人及其投标产品须满足相应招标设备的专用资质业绩要求,各类设备专用资质业绩要求事项及其数据、状态见附件“专用资质业绩要求”。
3 招标文件的获取
3.1 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本次招标的投标单位,注册并登录凭企业CA证书电子钥匙下载招标文件及后续投标事宜
3.2 发售时间:2017年9月1日至2017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