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宁陵县棚户区改造征收补偿资金专项审计及资产评估项目,招标人为宁陵县城乡建设发展投资有限公司。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
2.1 项目名称:宁陵县棚户区改造征收补偿资金专项审计及资产评估项目
一标段:宁陵县棚户区改造征收补偿资金专项审计;
二标段:宁陵县棚户区改造征收补偿资产评估。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熟悉并能认真贯彻执行有关行政事业单位财务及资产和政府征收补偿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并具备以下条件:
一标段:
3.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3.2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合格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包括审计业务)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的投标供应商只需提供营业执照)。
3.3具备省级及以上相关财政部门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注册会计师人数不少于3人。
3.4必须具有2015年以来从事相关行业的业绩。
3.5投标供应商在河南省注册会计师协会网站可查询。
3.6在商丘市设有分支机构或办事处(须提供地址、机构人员组成、租赁合同或房产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
3.7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近二年内未受过行业处理和相关行政处罚(需提供由供应商作出未受过行业处理和相关行政处罚的书面承诺或提供相关行业协会、部门出具的证明。)。
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标段:
3.9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3.10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合格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包括资产评估业务)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的投标供应商只需提供营业执照)。
3.11具备省级及以上相关财政部门颁发的资产评估事务所执业证书,资产评估师人数不少于3人。
3.12必须具有2015年以来从事相关行业的业绩。
3.13投标供应商在河南省资产评估协会网站可查询。
3.14在商丘市设有分支机构或办事处的外地事务所须提供地址、机构人员组成、租赁合同或房产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
3.15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近二年内未受过行业处理和相关行政处罚(需提供由供应商作出未受过行业处理和相关行政处罚的书面承诺或提供相关行业协会、部门出具的证明。)。
3.1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报名时须携带资料及注意事项
一标段:
4.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注册会计师本人)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注册会计师资格证书、2017年1月份以来的社保缴纳凭证;
4.2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的投标供应商只需提供营业执照);
4.3省级及以上相关财政部门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注册会计师资格证书(不少于3名注册会计师);
4.4必须具有2015年以来从事相关行业的业绩(提供合同)。
4.5在商丘市设有分支机构或办事处的相关证明材料(须提供地址、机构人员组成、租赁合同或房产证明等)。
4.6近二年(2015年度、2016年度)的审计报告(对于成立不足二年的投标单位,从成立当年算起)。
4.7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携带的其他证件或材料。
5.1报名时间:2017年09月01日至2017年09月07日,每日上午08:00 时至12:00时,下午 14:30 时至17:30时(节假日除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