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巢湖市人民法院委托,现对“巢湖市人民法院物业管理 ”进行竞争性谈判,欢迎具备条件的国内供应商参加谈判。
一、采购项目名称及内容
5、项目概况:巢湖市人民法院位于巢湖市健康东路,总建筑面积约14500余平方米,具体详见谈判文件
6、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7、项目预算:26.3万元/年
8、项目类别:政府采购服务
9、标段(包别)划分:共分1个包
二、供应商资格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近五年内具有单项合同总建筑面积不少于10000平方米办公用房物业服务业绩;
3、符合下列情形之一:
1)开标日前两年内未被巢湖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记不良行为记录或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未满10分的。
2)最近一次被巢湖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10分(含10分)到15分且公布日距开标日超过6个月。
3)最近一次被巢湖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15分(含15分)到20分且公布日距开标日超过12个月。
4)最近一次被巢湖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20分(含20分)及以上且公布日距开标日超过24个月。
4、供应商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为成交候选供应商,不得确定为成交供应商:
1)供应商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被人民检察-院列入行贿犯罪档案的;
3)供应商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4)供应商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5)供应商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谈判。
三、报名及谈判文件发售办法
1、报名时间:2017年09月01日上午09:00至2017年09月05日下午17: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