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类】河北西柏坡发电厂前区水、暖管道大修工程招标
1. 招标条件2017年9月4日至2017年9月13日期间本项目为厂前区水、暖管道大修工程,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
厂前区低压消防水(生活水)地下管道及阀门和采暖管道及阀门大修工程,包括拆除、安装、调试、防腐、保温、设备标识、土建施工、道路和绿化等恢复、阀门井砌筑、盖板更换、新做暖气沟、废弃设施厂内转运、垃圾外运、文明施工等项工作,主材由招标人提供,辅材由投标人负责(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工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40日。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境外企业在国内的合法机构,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资格。
3.2 投标人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与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机电安装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3.3投标人业绩须满足下述条件:
自2012年1月1日至今至少具有电力企业房屋建筑施工或管道安装施工业绩(业绩证明文件应提供合同、相关报告、业主联系方式等,能够清楚显示项目的名称、规模、时间等)。
3.4 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3.5 投标人在过去承接工程项目建设中,无投标人负主要责任的技术、质量、商务等纠纷。
3.6 投标人在近5年(2012年至今)内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被逐,或因投标人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
3.7 投标人在近5年(2012年至今)内不得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行为。
3.8 本项目工作不可以分包。
3.9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0 投标人应满足如下信誉要求:
1)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
2)近三年未发生弄虚作假,骗取中标、违约违法诉讼等行为;
3)近三年未发生过安全事故;
4)没有河北建投集团公司及下属公司的不良记录。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2017年9月4日至2017年9月13日期间注册并登录网上进行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购买与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