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中山供电局购置生产用车辆(两驱的士头)项目己获批准,资金来源己落实。项目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招标。
1、项目信息
1.1项目名称:中山供电局购置生产用车辆(两驱的士头)
1.2招标编号:0002200000019430
1.3招标人: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中山供电局
1.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1.5招标方式:框架
1.6资金来源:中山供电局2017年生产技改项目
1.7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1.8
2、招标范围见下表:
标的物名称 |
需求单位 |
项目名称 |
数量 |
单价最高限额(万元) |
招标文件收取费用(元) |
投标保证金(元) |
轻型普通货车(两驱的士头) |
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中山供电局 |
中山供电局购置生产用车辆(两驱的士头) |
44 |
14 |
200 |
20000 |
注:以上数量为预估数量,最终合同结算金额以中标综合单价及实际采购数量为准。若需追加采购,追加采购有效期至2017年12月31日。
投标样品车要求:投标人应在参加开标会议时,提供与投标产品一致的样品车,并随车提供“汽车合格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章),样品车中应有至少能驾驶10km的燃油。
注意事项:①投标人在电子商务系统中提交购买标书费订单时请填写正确的增值税发票信息,如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开具正确的增值税发票的,责任由投标人承担。
②投标人必须按规定的截止时间提前将款项汇到招标文件指定账户(标书费收款账户与保证金收款账户为不同账户,汇错账户可能导致无法确认,请投标人务必分清),并在汇款用途栏中准确填写本项目的招标编号(注意:编号不可有误);已汇款的投标人需在截止时间前,在系统中上传电汇单据扫描件,为不影响标书费确认,建议至少提前两个工作日提交。
③投标人可在开标日到现场领取发票,从开标日起三个月内未领取的视同放弃领取。
④投标保证金需在购招标文件购买之后至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具体收取方式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的相关规定。
3、投标人资格要求
(1) 中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履行合同的能力;
(2) 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用;
(3)为一般纳税人,有依法缴纳税收及各类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允许产品制造商或其广东区域的代理商、经销商进行投标。中标供应商承担办理登记注册、检验、上牌手续及费用(不含保险、车船税及年票费用);
(5)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如曾被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或其直属各供电局列入企业诚信黑名单的投标人,在报名开始日期前,黑名单必须已经解除的方可报名;
(6)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关系投标人限制:
①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投标。
② 制造厂商只有一个品牌,制造厂商与经销商或代理商同时参加投标的,以制造厂商作为有效投标人,经销商或代理商投标文件将予以否决。
③ 制造厂商有二个以上品牌,制造厂商与经销商或代理商同时参加投标,投标产品为同一品牌的,以制造厂商作为有效投标人,经销商或代理商投标文件将予以否决;投标产品为不同品牌的,制造厂商投标产品所属品牌为该品牌的有效投标人,经销商或代理商投标产品应为其他品牌产品,有经销商或代理商所投品本项目 联系人:李 杨(经理)手机:1368 3233 285 电 话:010-5195 7458 牌产品以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价格最低的一家投标人作有效投标人,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予以否决。
④ 如果有多家代理商、经销商以同一品牌的产品参加投标的,按一个投标人计算,以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最低报价者为该品牌产品的唯一有效投标人。
(8)与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运营机构(郑州信源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有控股或者管理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任何单位,不得在该交易平台进行的中投标和代理投标。
4、招标文件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流程
本项目招标人通过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登录网址:)实施电子化招标投标。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9月4日18时00分00秒至2017年9月9日16时00分00秒进行标书购买(过期无法购买),购买成功后可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
重要提醒:
(1)按国家电子招标投标法有关规定和电子交易平台技术要求,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需先行完成系统登记注册和审核(具体见2016年3月1日网站发布的南方电网公司供应商登记公告),并办理供应商数字证书(办理流程见网站下载中心数字证书办理指南),为避免耽误招标文件购买及投标,请在标书发售截止时间前2天完成供应商登记(提交登记信息时请选择“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为审核单位),审核通过后,供应商凭申请的账号、密码登陆电商系统购买标书,并在购买标书5日内办理数字证书。
(2)供应商在购买采购文件前需完成注册登记并审核通过,供应商要为注册登记预留足够的时间,由于投标人自身原因,截至采购文件发售时间尚未完成注册登记审核造成无法及时进行标书购买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3)供应商必须在投标截止日期前完成数字证书的办理,供应商要为数字办理预留足够的时间,由于投标人自身原因造成无法投标的,由投标人承担责任。
(4)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发标时间内完成标书购买(包含标书购买申请及招标代理机构确认通过),请为标书购买申请和确认预留足够时间,由于投标人自身原因,截至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尚未完成标书购买的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供应商登记审核咨询
项目负责人:李杨(女士)
手机:13683233285
电话:010-51957458
QQ:1211306049
邮件:1211306049@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