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建设资金: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招标范围
序号 |
材料名称 |
(宽 X 长)mm |
壁厚mm |
材质 |
数量(张) |
1 |
复合板 |
1500x6000 |
16+3 |
Q345R+S30408 |
20 |
2 |
复合板 |
1500x6000 |
10+3 |
Q345R+S30408 |
102.5 |
3 |
复合板 |
1500x6000 |
14+3 |
Q345R+S30408 |
3 |
4 |
复合板 |
1500x6000 |
10+3 |
Q345R+S30408 |
12.5 |
|
总计 |
138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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估算重量 |
136370kg |
注:详细要求以技术文件为准。
交货时间:自接到中标通知书之日起45天内交货。
交货地点: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灵武市宁东能源化工基地。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履行合同的能力。
2、投标人具备履行合同所需的财务能力: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2014年度、2015年度、2016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且不得亏损。
3、投标人在近三年(2014年-至今)具有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200万元类似规格型号的供货业绩不少于5份(提供清晰的合同复印件)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9月4日至2017年9月1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9:00时-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
4.2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套,售后不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