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 2、具有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三证合一); 3、具备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发的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核准证(无损检测机构C级及以上)、省级及以上环保主管部门颁发的辐射安全许可证(使用Ⅱ类放射源、使用Ⅱ类射线装置)等资质证书。 4、 企业自有超声波探伤仪、X射线机、1伽玛探伤机、500-900mm及以上管道爬行器等无损检测设备; 5、具有良好的企业信誉和财务能力; 6、具有类似项目业绩; 7、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具备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发的无损检测人员证书(中级及其以上); 8、须在包头市政府采购网“采购动态”或“供应商采购指南”中填写“包头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准入申请登记表”注册审核通过;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用途、数量和简要技术要求: 详见招标文件
工作时间 上午9:00~12:00 下午14:30~17: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