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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国际物流经济开发区雾河街项目造价咨询公告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9-04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作者:dlztb  浏览次数:0
核心提示:一、招标条件本长春国际物流经济开发区雾河街项目已由长二发改【2017】78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长春市农康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一、招标条件

本长春国际物流经济开发区雾河街项目已由长二发改【2017】78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长春市农康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造价咨询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长春国际物流经济开发区雾河街项目造价咨询机构选择
2.2 招标范围:施工阶段全过程工程造价咨询服务(包含工程量清单)
2.3 项目地点:起点二道区英泰大路,终点东河东路。
2.4 服务期限:按照招标人要求的服务内容和时限完成造价咨询任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是具有工程造价咨询乙级资质的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承担能力。
3.2 业绩要求:提供近三年(2014年-2016年)造价咨询业绩至少一项。
3.3 投标单位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须是国家注册造价工程师,近年主持过类似项目造价工作。
3.4 项目管理机构所有人员须持证上岗,人证相符。不得无故更换项目机构人员,否则甲方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
3.5 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6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 外埠入吉企业应按照吉建管[2016]1号文件文件的办理企业信息登记。
3.8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9 本项目招投标活动的每个环节不得更换授权委托人。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9月4日至2017年9月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00分,下午13时3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购买招标文件。(资格后审)。报名时须携带下列证件及资料: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复印件1套);
(2)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复印件1套);
(3)企业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和授权委托书原件(原件1套);
(4)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复印件1套);
(5)项目负责人注册证书、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复印件1套);
(6)开户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复印件1套)。
(7)有效期内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8)外省企业需提供《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管理平台》入吉企业官网截图。
4.2 招标文件售价为1000元/套,(详见吉建招【2016】13号文),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7年9月 25日13时30分,

联系人:李 杨(经理)
电 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12
邮 箱:121130604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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