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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新区水秦路以东、纬一路以南区域生态整治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设计及概预算编制招标公告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9-04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作者:dlztb  浏览次数:0
核心提示:兰州新区水秦路以东、纬一路以南区域生态整治项目已由兰州新区国土资源局以兰新国土函【2017】109号文同意开展工程前期工作,现

 兰州新区水秦路以东、纬一路以南区域生态整治项目已由兰州新区国土资源局以兰新国土函【2017】109号文同意开展工程前期工作,现已具备招标条件。受兰州新区土地资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的委托,对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概预算编制等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投标资格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兰州新区水秦路以东、纬一路以南区域生态整治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设计及概预算编制。
2、建设地点:兰州新区水秦路以东、纬一路以南区域。
3、项目规模:生态整治面积约2000亩(以实际整治面积为准)。
4、投资金额来源:企业自筹、申请银行贷款和财政等多种融资方式筹措。
5、标段划分:不划分标段。
6、招标范围:负责本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概预算编制及后续服务工作(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设计要求)。
7、服务周期为: 20 日历天。
8、质量要求:满足国家、省行业现行有关勘测设计规范、规程、标准要求,以及预算申报和工程施工需要。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土地规划机构乙级及以上等级证书;
2、提供近三年(2014年-2016年)财务审计报告和银行资信证明;
3、提供近三年(2014年至今)类似项目(土地规划设计)业绩(以合同或中标通知书原件为准);
4、项目负责人需具有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须提供本单位出具的项目负责人(总设计工程师)任职书原件;
5、拟投入本项目组人员为本单位在职人员(以社保缴纳证明原件为准),中标后不允许更换;
6、根据《关于在省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实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规定》(甘检会[2014]8号)等文件要求,凡是进入省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参与投标等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均应当将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作为投标文件或者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内容之一,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必须在有效期内。投标人可以到住所地或者业务发生地市(州)、县(区)人民检察-院申请查询;
7、对于被司法部门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个人或单位(包括以失信被执行人为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单位),依法限制其参与政府投资项目或主要使用财政性资金项目,限制其从事土地、矿产等不动产资源开发利用,限制其参与国有企业资产、国家资产等国有产权交易,限制其参与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和阳光采购活动。对失信被执行人参与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由评标(评审)委员会取消其投标资格或直接废标(上述条款,本项目参照执行,未尽事宜由招标人解释)。
8、参加全省重大项目投标的所有投标人,都要签订《投标企业诚信承诺书》,在开标时与投标文件一起递交。《投标企业诚信承诺书》从甘肃省公共资源网下载,标书中人员信息、类似工程业绩、资金证明或资信证明等关键性证明材料均应真实有效,在开标后任何时间若发现有虚假内容该标书将按无效投标处理,请各投标人于务必注意;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投标人自行判断是否符合公告要求,并决定是否参加投标。
三、招标文件获取:
1、获取时间:2017年9月1日18时00分至2017年9月6日18时00分
 

联系人:李 杨(经理)
电 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12
邮 箱:121130604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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