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潜江市住房与城乡建设委员会的委托,就潜江市污泥处理中心运营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来磋商。
一、采购项目名称:潜江市污泥处理中心运营项目
二、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1、采 购 人:潜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项目名称:潜江市污泥处理中心运营项目
5、资金来源:城投资金已落实。采购限价:510元/吨,按年处理实际量,据实结算。
6、时间要求:签订合同后, 15日内人员到位,正式运营。
7.其他要求:(1)承诺为员工购买法律法规所要求的各种保险。(单独承诺)
(2)承诺有确保运行正常的技术,并保证产生的产品(肥料)合格。(单独承诺)
(3)承诺自行处理最终产品(肥料)及处理产品所需的场地、资金,但采购人可自行处理最终产品(肥料)时,应无条件交由采购人处理,并做好配合工作。(单独承诺)
(4)承诺运行过程中出现的一切生产过程中的安全事故由委托方负责。(单独承诺)
三、供应商条件:
1、磋商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磋商人必须在中国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注册登记并取得营业执照,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及相应经营范围的环保专业企业;
3、磋商人应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
4、磋商人近三年(磋商截止时间前推36个月)须至少有一项相关运营业绩(提供合同原件,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