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三、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1、工程规模:一、二、三估算总价约人民币260万元;
5、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中的全部工作内容,招标人保留中标后根据工程实际进行调整的权利;
注:每位投标申请人可申请参与上述一、二、三所有标段的投标,但同一投标人最多仅能中标一个标段,评标时按照标段顺序(一标段至三标段顺序)依次评审确定每个标段的中标候选人。投标人在被确定为第一个标段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继续参加第二标段评审,但不参加第二标段中标候选人排序。
四、投标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送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取得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须同时具有承装类五级及以上、承修类五级及以上、承试类五级及以上三个许可类别和等级);
5、拟派项目经理注册专业、资格等级: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并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6、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7、拟派项目经理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拟派项目经理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
(2)拟派项目经理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并且: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者,因非承包人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含)的,承包人可以凭发包人及其现场负责人发出的停工通知(实行监理的,停工通知还应当由监理单位及总监理工程师签署意见)、项目所在地工程质量或者安全或者市场管理机构核实的停工证明(具体部门由各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确定),向原合同备案部门办理解除拟派项目经理锁定的备案事宜。
(3)拟派项目经理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
说明:“在建工程”是指处于中标人公告(中标通知书签发时间)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验收合格(建设、设计、监理和施工单位四方已签署竣工验收合格证明)期间的工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