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贵港市环境监测站的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2017年贵港市新增国家级(预备)城市环境空气自动站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将本次公开招标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名称:2017年贵港市新增国家级(预备)城市环境空气自动站
二、采购项目编号:SHZB2017-GG-032G
三、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采购2017年贵港市新增国家级(预备)城市环境空气自动站相关设备一批,如需进一步了解详细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四、采购政府采购预算金额(人民币):人民币壹佰零捌万元整(¥1080000.00)。
五、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六、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
2、投标报名:潜在投标人代表(简称报名人,下同)请于2017年9月4日至2017年9月8日工作时间(工作日,北京时间上午8:00时至12:00时,下午15:00时至18:00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