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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能呼伦贝尔能源开发有限公司热网巡检车辆购置二次招标公告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9-05  浏览次数:1
核心提示:1.招标范围序号使用单位单位计划采购数量备注1海拉尔热电厂台22东海拉尔发电厂台13根河热电公司台14牙克石热电厂台1本次招标付款
 1.招标范围

序号

使用单位

单位

计划采购数量

备注

1

海拉尔热电厂

2

 

2

东海拉尔发电厂

1

 

3

根河热电公司

1

 

4

牙克石热电厂

1

 

本次招标付款方式为:设备全部到货,支付全款。

2.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是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并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必须是一般纳税人,可以开具17%增值税发票;

2.投标人必须是皮卡车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经销商),代理商(经销商)必须取得生产厂家授权委托书,否则该投标人的投标将被拒绝。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产品只能有一家代理商(经销商)参与投标,同时具备条件的,以先报名者为准;如生产厂家和其授权的代理商(经销商)一同参加投标,只接受生产厂家报名;投标品牌车辆必须与经销车辆一致;

3.投标品牌的皮卡车在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销售总量应不少于5000辆(中国皮卡网站查询),投标人需提供(指2016年1月1日至今)不少于5辆类似销售业绩的发票或合同等证明材料的扫描件;

4.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财务状况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诚信良好,最近五年内无骗取中标、串标和其他严重违约行为;

5.投标人未有中国华能集团公司及其下属公司的不良记录;

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均按投标资格无效认定。不能作为其他投标人的分包人同时参加投标;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方式投标。

3. 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2017年9月5日9:00起至2017年9月9日17:00止联系人:李世泽

电话:010-53310966

手机:17600692266

邮箱:17600692266@163.com

QQ:  3490895071

备注:招标公告查询以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为准!本网站为经营性收费网站,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内容,非正式会员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注册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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