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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西昌钢钒工业碳酸钠招标公告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9-05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作者:dlztb  浏览次数:0
核心提示:9月西昌钢钒工业碳酸钠招标公告对攀钢集团汇裕供应链有限公司通用材料部采购的9月西昌钢钒工业碳酸钠项目进行公开招标,诚邀符合

 9月西昌钢钒工业碳酸钠招标公告

对攀钢集团汇裕供应链有限公司通用材料部采购的9月西昌钢钒工业碳酸钠项目进行公开招标,诚邀符合资质条件的潜在投标人投标。
1、项目名称:9月西昌钢钒工业碳酸钠
2、招标编号:AB201709030380
3、项目内容及要求
3.1本次招标采购明细、采购要求及准入条件详见招标文件“标的需求一览表”、“投标人资质要求”、“投标要求”。
3.2招标采购情况
3.2.1本次招标采购周期拟定为20170908至20171231;
3.2.2本次招标付款条件为实行先货后款,以货币/承兑汇票方式支付。;
3.2.3本次招标履约保证金见《投标要求》;
3.2.4本次招标采购有品牌(相当于该品牌)要求的品种需投标人提供代理证明或经营范围涵盖此类品种;
3.2.5对于准入条件要求进行试验、验证的品种,若新入围的投标人拟中标,在供货前需要试验、验证合格,否则,取消其拟中标资格,按排序依次选取其他投标人为拟中标人。
4.投标人资质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承担本项目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备合法的经营资质,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提供经年检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及生产制造本产品的相应资质证书等复印件。 2、投标人注册资本金需满足以下要求:生产型供应商注册资金需大于或等于200万元;流通型供应商注册资金需大于或等于100万元。 3、投标人投标时需注明生产厂家。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以往经营过程信誉良好,无违法经营和不正当竞争行为。 6、合同履约保证金按公司《保证金管理办法》执行,其中新进投标人如中标或成交,合同签订前需按中标或成交不含税总金额的8%现金缴纳履约保证金。 7、禁止《供应公司2017年退出供应商目录》中供应商参与投标。 8、产品在使用过程中,若因中标方产品质量问题给买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卖方应负责赔偿。 9、本标只接收生产型供应商投标。
5.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确定投标人。
6.招标文件购买
6.1投标人代表于2017-09-03 23:00:00至2017-09-08 09:00:00,

联系人:李 杨(经理)
电 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12
邮 箱:121130604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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