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JRC2017S341(S01)
一.招标条件
本已由相关部门批准采购,项目招标人为长白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项目资金来自自筹资金,自筹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货物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2017-2018年长白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取暖用煤采购
2.2招标内容:取暖用煤采购;
2.3采购数量:约600吨
2.4供货地点:各营业网点,包含运输、装卸;
2.5供 货 期:按合同约定分批次供货
2.6质量要求:合格。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
3.2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采购内容;
3.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良好的售后服务;
3.4近三年至少有一项类似业绩;
3.5 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的企业或个人参加投标;
3.6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禁止有隶属关系或相关联企业同时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9月4日至2017年9月8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1时,下午13时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