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白音华四号露天矿二期工程(井工矿)项目已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内蒙古白音华四号露天矿二期工程(井工矿)项目核准的批复》批准建设。受内蒙古海州露天能源有限责任公司委托,现对内蒙古白音华四号露天矿二期工程(井工矿)项目-集中供暖改造工程材料采购包1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取具有相应资格的法人单位。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内蒙古白音华四号露天矿二期工程(井工矿)项目-集中供暖改造工程材料采购包1。
2.建设单位:内蒙古海州露天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3.建设地点:内蒙古自治区锡林郭勒盟西乌珠穆沁旗境内。
4.资金来源:企业自筹及银行贷款。
5.交货地点:安装现场。
6.材料需求:预制聚氨酯保温管及弯头、管件等;长度约21000米。具体的数量、规格型号和技术要求等详见招标文件。
7.供货期:合同签订后30日.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注册的、具有法人资格的有能力提供招标货物的制造厂商(经营范围必须涵盖本次招标采购货物)。所投产品应满足国家、部门和行业标准等相关规定,货物制造要求《产品质量检验报告》等齐全。
(2)、投标人提供产品的生产厂家必须具有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或提供合作钢管厂及管件生产厂家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等(按国家规定要求,涵盖所采购的货物)。
(3)、投标人必须具备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和物流配送系统。
(4)、投标人应具有与本合同项目要求相适应的管理、设计、工艺、制造、检测、质量和安全控制的人员,以及具有在现场指导和监督安装、调试、验收的技术服务人员。
(5)、投标人应通过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6)、投标人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的行为。
(7)、投标人没有处于被国家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及破产状态,且经营信誉良好、财务状况良好。
(8)、本项目不接受非独立法人或联合体投标。
(9)、本项目接受代理商投标,代理商所投产品的制造商应具备上述(1) ~(8)的资格条件。
三、报名及售招标文件时间地点及要求:
1.报名及截止时间:2017年9月4日-2017年9月8日每天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00(北京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