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本吉林市中新食品区2017年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机电设备采购项目,由吉林(中国-新加坡)食品区财政审计局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吉林中新食品区饮水安全建设项目办公室,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内容: 机电设备采购项目
2.2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2.3供货期: 签订合同后30天内完成供货
2.4资金来源:财政预算内资金。
2.5采购预算:515700元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3.2、供应商必须是生产厂家,应对招标范围内的管材及配件的制造、质量控制、经营管理的相应资格和能力,财务状况良好且有过类似业绩;必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表、组织机构代码证。
3.3企业名称不同但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自然人的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采购项目的报价。如果出现上述情况,相关供应商的报价均将被拒绝。
3.4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投标报名及采购文件的获取
报名时间:2017年9月4日至2017年9月8日16时30分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