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地质测量处的委托,对其所需的防治水设备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质条件的潜在投标人报名参加投标。
1、名称及编号:
名称:防治水设备部分标包重招
编号:ZPZB-170928-Z085
公告发布日期:2017年 9月4日
2、设备明细:
包号 序号 设备名称 型号 单位 数量
B 1 全站仪 TS09plus power-2 台 2
GPS VIVA GSI4 套 1
E 1 地质探测仪 YCDZ48 台 1
2 地质探测仪 KDZ1114-6B30 1
F 1 流速流量仪 YHS7(沟渠式) 台 4
G 1 手持式防爆激光测距仪 AHJ-200J 台 3
2 激光指向仪 YHJ-600(Ⅰ)型20台、YHJ-800型5台、YBJ-1000型20台、YBJ-800型15台 台 60
H 1 矿用本安型测距罗盘仪 YHL90/360J 台 2
2 矿用本安型测距罗盘仪 YHJ-200J 5
注:
3、本项目必须整包全投不得拆包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4、供货工期: 合同签订后一周内交货。
5、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和行业要求的合格标准。
6、资金来源:已落实。
7、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投标人资格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7.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相应的经营资质,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7.2、投标人近三年(2013~2015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企业成立不足三年的,提供自企业成立以来的经审计的财务报告。
7.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资金、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7.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7.5、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7.6、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时应提交企业所在地检察机关职务犯罪预防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内容涉及投标单位、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拟投入项目经理(工程项目需要)、投标单位授权代表)。
7.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8、购买招标文件须知:
8.1、购买招标文件时将营业执照原件扫描件、税务登记证书原件扫描件、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扫描件、制造商(或国外厂家中国代表处、国内代理商)针对本项目投标的授权书原件扫描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扫描件,投标单位信息(注明所投项目招标编号、包号,单位全称,联系人,联系人电话,电子邮箱,打印在A4纸上加盖单位公章)扫描件、购买招标文件的银行汇款底单扫描件、投标人增值税发票开票信息发至[email proteed]邮箱尚先生收。
8.2、招标文件售价: B包:300元、E包:300元、F包:300元、G包:300元、H包:300元。
注:递交投标文件时请单独提交“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原件”
招标文件售后不退,不邮寄;请以投标单位名义使用银行电汇,把标书款电汇至我公司指定标书款账号(详见本招标公告的最后一页),请注明单位名称、所购买设备的包号、联系人电话、信箱及“标书款”字样。
8.3、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17年9月4日起至2017年9月11日,上午8:00-11:30,下午2:30-5: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