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范县黄河滩区居民迁建县城安置区建设项目已由上级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范县建设投资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工程概况
1、项目名称:范县黄河滩区居民迁建县城安置区建设项目
2、招标编号:BJHLHN-2017-330
3、建设地点:范县县城
4、项目总投资:约1.4亿元
5、资金来源:中央财政补助资金、省县补助资金和群众自筹资金
6、工期要求:30日历天
7、招标范围:勘察、设计(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图审查)、造价咨询
8、标段划分: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9、质量要求:达到国家有关质量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要求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格要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资质或岩土工程勘察专业甲级资质并同时具有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工程设计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设计资质以及工程造价咨询甲级资质。
2、项目负责人资格:
设计项目负责人: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证书,并具有高级职称、劳动合同和社保部门出具的缴纳一年以上社保证明;
勘察项目负责人: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证书,并具有高级职称、劳动合同和社保部门出具的缴纳一年以上社保证明;
造价项目负责人:具备国家注册造价工程师资格证书,并具有高级职称、劳动合同和社保部门出具的缴纳一年以上社保证明;
3、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提供近三年(2014年度、2015年度、2016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
4、业绩要求:企业近三年(2014年1月1日)以来承担过6万平方米及以上的勘察、设计、工程造价管理咨询服务项目类似业绩至少一项(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提供中标通知书及合同);
5、所有投标人应出具由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县级及以上检察机关出具的对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设计负责人、勘察负责人,造价负责人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记录,投标时提供《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出具时间须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原件,否则取消其投标资格;
6、本标段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必须满足如下内容:
①联合体成员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中各方的权利义务;
②联合体牵头人必须具有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并代表联合体在投标、签约与履约合同中承担起义务和法律责任;
③联合体成员在本次中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
7、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四、报名时提供的资料
符合条件的投标人由法定代表人持本人身份证或其委托代理人持授权委托书和本人身份证并按照本公告“三、投标人资格要求”提供报名资料,报名时应携带以上资料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两份(胶装成册),查验原件,留存复印件。
1、报名时间:2017年9月4日至2017年9月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5时0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