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中煤平朔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就平朔集团公司2017年3月第3批(包2)小回沟叉车、油罐车等设备二次招标进行国内公开招标,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包号 设备名称 数量 规格参数
2 油罐车 1辆 发动机:≥180马力;罐体容积;≥12m?;额定载质量:8.5t等
注:本项目不分包,技术规格及要求详见第五章。
1.2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1.3 交 货 期:合同签订后一个月内或甲方下达交货通知,投标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交货或不交货。
1.4 交货地点:平朔公司指定仓库。
1.5 付款方式:“7-2-1”付款方式。
1.6 质量保证:投标人所投标产品应是全新的且无材质、无加工工艺缺陷并承诺1年质量担保(消耗件除外),应完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1.7 投标厂家请详细阅读招标文件,投标厂家须报出所供产品的规格型号、详细技术参数、品牌、产地、计量单位、交货时间、报价有效期、运输方式等商务条款;并一次性报出最具竞争力的价格,所报价格为到矿含税价,并注明税率。
2.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2.1 投标人必须是合格的独立法人企业,且具有履行合同能力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2.2 投标人必须是本次招标产品的专业生产厂家、授权代理商;投标人如为代理商,须提供主要产品的代理授权证明。
2.3 投标人注册资本要求。
包2:投标人如为境内生产厂家,则注册资本不少于人民币5000万元;投标人如为代理商,则注册资本不少于人民币500万元,且所投标主要产品的原生产厂家注册资本不少于人民币5000万元。
2.4 投标人须提供所投同类产品近三年在同行业的良好销售或使用业绩,以销售合同或使用证明为准。
2.5 上述2包投标人需提供产品的出厂检验报告、合格证、质检证书等国家要求的相关检验报告。
2.6 包2油罐车由投标人办理相关上户手续及危化品营运等手续,车辆购置税、保险费等价格全部计入投标总价。
2.7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投标报名和招标文件获取
3.3 报名时间:2017年9月4日至2017年9月18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节假日除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