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关于互联网分支行集中管控工程。项目采购单位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采购资金为自筹,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受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的委托,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采购单位。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关于互联网分支行集中管控工程,互联网分支行集中管控对我行员工访问互联网行为进行统一管控,解决支行互联网未纳入集中管控的问题,同时为分行本部和一级支行建设wlan,以提高办公效率,解决有线资源不足的问题,加强对互联网的安全管控,满足监管的要求。总投资预算金额128万元(含税)。
2.2项目地点:天津市。
2.3招标范围: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关于互联网分支行集中管控工程,对网络、安全设备及无线网络系统等产品集成进行设计、采购、配置,并对集成转运维进行安装调试、系统连接运行及维护维保、技术培训服务等。具体内容详见采购清单及技术要求。
2.4工程建设周期:自合同签订起50日历日内系统安装、调试完毕并投入运行使用(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2.5质量标准:符合项目互联网集中管控的需求,达到国家相关标准和合同约定的相关要求,系统安装、调试合格后,提供验证合格的各个功能模块的测试报告,并随时接受甲方的检查、监督。
3、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格要求
3.1.1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具有提供本次采购设备和服务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注册资金500万元人民币以上(含500万元人民币)(如注册资本或开办资金为其他外币的,按照资格预审文件递交截止之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银行间外汇市场人民币汇率中间价折算为等值人民币,受托机构为分支机构无注册资本的,其总部须满足上述注册资本要求),具备项目实施能力,营业执照合法有效且涵盖与招标相关的经营范围,在有效期内;
3.1.2投标人在本项目中使用自身品牌(锐捷、迈普、华为、迪普、优科、H3C等同档次及以上国内外品牌)产品(网络设备软、硬件)的,必须对该项目产品拥有完全的知识产权,投标人须具有网络设备软、硬件设备生产制造单位的原厂著作权;投标人在本项目中使用非投标人自身产品(网络设备软、硬件)的,投标人必须具有网络设备软、硬件设备生产制造单位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文件(加盖厂商公章),一个厂商只能授权一个投标人;
3.1.3投标人提供的网络设备软、硬件具有原厂商3年内免费上门器件级服务、免费系统升级和免费硬件保修售后服务承诺函(加盖厂商公章);
3.1.4投标人在天津市内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及分公司且在天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的一般纳税人的支持性证明材料(租房协议或房产证、在津的营业执照及一般纳税人证明材料);
3.1.5投标人公司无犯罪记录。要求注册地所在检察机关开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开具日期要求不早于2017年9月8日,且在有效期内);
3.1.6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独立承担谈判和服务的能力;
3.1.7投标人近三年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或不良记录,未发生过不当竞争等恶性事件(含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事件等);
3.1.8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投标;
3.1.9本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后不接受分包;
3.2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的;
(2)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
(4)在最近三年的经营中存在违纪违法等不良记录;
(5)母子公司、关联公司在政府、银行及相关行业采购供货或服务中有不良记录的,其投标产品或服务在使用过程中出现过重大质量问题且未妥善解决的;
(6)存在有违商业规则,有违诚实信用行为的。
3.3投标人的其他资格要求
3.3.1投标人必须具备2014年1月1日—2017年至今全国范围内承揽过其他国有银行的同类相关设备和软硬件供货及技术支持服务业绩经验;
3.3.2投标人在天津设有售后服务网点或常驻机构,具备日常维护和整修能力。
4、投标报名方式
凡具备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可通过以下方式进行投标报名:
4.1投标人可携带本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对于已按商事登记改革要求更换新版营业执照的,应提供商事主体信息最新查询结果(显示经营范围、注册资本等信息)的截屏打印件(加盖公章),网络设备软、硬件的原厂著作权(原件)或网络设备软、硬件生产制造单位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文件(加盖厂商公章)、网络设备软、硬件具有原厂商3年内免费上门器件级服务、免费系统升级和免费硬件保修售后服务承诺函(加盖厂商公章)、在天津市内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及分公司且在天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的一般纳税人的支持性证明材料(租房协议或房产证、在津的营业执照及一般纳税人证明材料)(加盖公章)、企业无犯罪证明(原件)和单位经办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以上报名材料均携带原件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到天津市南开区红旗南路508号B座二层206天津市博鉴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报名。
4.2各满足要求的投标人均可对上述标段投标报名。
4.3本项目不接受网上和电话报名。
5、公告发布与投标报名截止时间
5.1公告发布时间:2017年9月4日9时00分至2017年9月8日16时 00分。
5.2本的报名截止时间为:2017年9月8日16时 00分。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领取招标文件时间:请于2017年9月4日 至2017年9月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