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东峰路(坞城东街-凯旋街)道路改造工程已由太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以并住建字[2016]45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太原市园林建设开发中心,建设资金由市本级政府筹措解决,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报建且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两侧林带(四—七标段)绿化、给水工程施工及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本项目南起坞城东街,北至凯旋街,道路全长为8780m,四—七标段林带面积为83326m2,总投资额约2749.78万元。
2.2 本项目绿化施工四个标段,绿化给水施工一个标段,监理一个标段, 其中:
施工四标段:东峰路(西侧林带:K8+500-K6+700)道路改造两侧林带绿化工程,面积为6446m2,投资额约193.38万元。
施工五标段:东峰路(西侧林带:K7+900-K7+300)道路改造两侧林带绿化工程,面积为17674m2,投资额约530.22万元。
施工六标段:东峰路(东侧林带)道路改造两侧林带绿化工程,面积为28264m2,投资额约847.92万元。
施工七标段:东峰路(西侧林带:K13+000-K10+000)道路改造两侧林带绿化工程,面积为30942m2,投资额约928.26万元。
绿化给水施工投资额约250万元。
2.3招标范围: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全部施工及监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监理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总监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级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
3.2本次绿化施工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内须包含园林绿化,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投标人须为太原市政府投资项目园林绿化类预选承包商名录内企业,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园林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3本次绿化给水施工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且按照太原市人民政府相关规定执行,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7 年 9 月 4 日至 2017 年 9 月 8 日(法定节假日、法定公休日除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