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满洲里市国土资源局扎赉诺尔区分局拟建的满洲里市扎赉诺尔区矿山地质环境(北煤沟等集中成片区)治理项目(一期),已由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以内财建【2017】446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规模:对北煤沟约0.58km²的面积进行综合治理。具体工作内容及标段划分详见工程量清单。
2.2、工程地点:扎赉诺尔区。
2.3、计划工期:一标段:总工期200日历天;
二标段:总工期220日历天。
2.4、工程质量要求:达到现行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5、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资金来源为专项资金(总投资约2390万元)
2.6、标段划分:施工设二个标段,监理设二个标段
2.7、招标控制价:施工一标段:4,282,664.46元;
施工二标段:16,691,134.91元;
监理一标段:70,000.00元;
监理二标段:260,000.00元。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施工一标段:本次施工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国土资源部门颁发的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丙级(含丙级)以上资质且企业注册资本金满足投资要求的施工企业;其中,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经理须具备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 施工二标段:本次施工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国土资源部门颁发的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乙级(含乙级)以上资质且企业注册资本金满足投资要求的施工企业;其中,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经理须具备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3. 施工标段开标及资格后审时必须携带以下证照原件: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以上三证或“三证合一”版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企业法定代表人代表资格证书或证明书(附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职称证书、相关技术人员证书(各投标满足项目需求的前提下结合自身情况合理配备各专业人员),以上人员均需提供社保证明(以本年或上一年度为准,需加盖社保部门公章),企业信誉业绩资料(信誉业绩只作为评标得分依据,不作为资格审查标准),近三年财务审计报告(只作为评标得分依据,不作为资格审查标准),投标企业在检察机关办理的行贿犯罪查询结果告知函、缴纳投标保证金的证明。
3.4. 监理一标段:本次监理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国土资源部门颁发的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监理丙级(含丙级)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总监须具备相关 专业工程监理师资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总监。投标单位满足项目需求的前提下结合自身情况合理配备各专业监理人员。
3.5. 监理二标段:本次监理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国土资源部门颁发的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监理乙级(含乙级)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总监须具备相关专业工程监理师资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总监。投标单位满足项目需求的前提下结合自身情况合理配备各专业监理人员。
3.6监理标段开标及资格后审时必须携带以下证照原件: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以上三证或“三证合一”版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企业法定代表人代表资格证书或证明书(附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项目总监的监理证书、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证书、以上人员均需提供社保证明(以本年或上一年度为准,需加盖社保部门公章),企业信誉业绩资料(信誉业绩只作为评标得分依据,不作为资格审查标准)、近三年财务审计报告(只作为评标得分依据,不作为资格审查标准),投标企业在检察机关办理的行贿犯罪查询结果告知函、缴纳投标保证金的证明。
3.7.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 本项目采用电子化招投标,
联系人:李世泽
电话:010-53310966
手机:176006922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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