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发包条件
本发包项目神华宁煤400万吨/年煤炭间接液化示范项目暨煤泥综合利用项目水土保持验收技术评估已经批准发包,资金来源:自筹。项目已具备发包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网上询价。
2.项目概况:
按照《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管理办法》(2002年水利部令第16号发布,2005年水利部令第24号修改,2015年水利部令第47号修改)的要求,依据批复的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验收前需对神华宁煤400万吨/年煤炭间接液化项目暨煤泥综合利用项目建设(包括工业场地、施工生产生活区、场外道路、蒸发塘、供排水管线、场外火炬区及弃土场等)各分区主要防治措施实施情况及年水土流失防治目标执行情况,开展验收前的技术评价工作,提出对策措施建议,做出验收评价结论,并编制验收技术评价报告。
3.工作内容及范围:
3.1负责现场调研、监测,收集基础资料;
3.2根据国家和行业规程规范,编制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技术评估报告;
3.3协助委托方在验收会前,进行委托项目的水土保持设施自查初验,编制水土保持方案实施工作总结报告;
3.4协助办理委托项目验收相关的请示、申请等各项手续;
3.5负责组织水土保持现场验收工作,承担现场验收检查发生的相关费用;
3.6负责组织、协调技术评估报告的评审会议,承担发生的相关费用;
3.7负责取得委托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
3.8参与不定时发生的与水保验收有关的中间过程检查、调查等,承担产生的相关费用;
3.9负责向甲方提供最终评估报告(报批稿)纸质版6份,电子版光盘一张,与报告书相同内容的PDF格式扫描件资料一套(神华宁煤400万吨/年煤炭间接液化项目及煤泥综合利用项目需分开提供)。
服务周期:2017年9月15日至项目水土保持验收结束。
项目地点:宁夏回族自治区宁东煤化工基地
4.承包人的资格要求
4.1本次询价要求承包人必须:
4.1.1法人资格: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独立法人。
4.1.2.企业资质:具有中国水土保持学会颁发的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单位水平评价证书三星级及以上资质(含三星)
4.1.3.业绩要求:提供近3年(2015年1月至今)合同金额10万元及以上项目,且已通过水行政主管部门验收的水保评价业绩至少2项(需提供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技术评估报告和验收报告)。
4.1.4.项目主要管理人员资格要求:
1)项目负责人:具有水土保持(或水土保持与荒漠化防治)专业的中级专业技术职称;
2)技术负责人:具有水土保持相关专业(包括水利工程类或其他土木工程类)的中级专业技术职称。
4.2本次询价不接受联合体。
4.3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5.询价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询价者,请于2017年9月6日至2017年9月1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备注:招标公告查询以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为准!本网站为经营性收费网站,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内容,非正式会员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注册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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