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洛阳市王城公园的委托,就洛阳市王城公园2017秋季苗木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响应人前来参与投标。
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洛阳市王城公园2017秋季苗木采购项目
2.2采购编号:2017-洛购167号
2.3资金来源及预算控制金额:财政资金,预算控制金额为51.89万元
2.4采购内容:本次项目为洛阳市王城公园2017秋季苗木采购项目,主要采购有菊花,草花,牡丹。
2.5供货期:根据甲方需求分批次供货。
4、合格供应商除符合《政府采购法》第22条外,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4.1供应商应具有法人资格,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且经营范围包含苗木生产等相关内容。(谈判时供应商需提供原件或公证件,否则其响应文件将不被接受)
4.2供应商须提供有效期内的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或者从检察机关开通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网”查询下载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谈判时供应商需提供原件,否则其响应文件将不被接受)。该《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不退还。
4.3供应商须提供2016年的财务审计报告加盖公章: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和财务报表附注,即“四表一注”。
4.4供应商须提供近6个月中任意1个月份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主要是指供应商有效期内的税务登记证(供应商提供加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三证合一”营业执照的,视为已提供税务登记证)以及缴纳增值税的凭据,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5.1报名及领取谈判文件时间:2017年9月4日至9月6日,每日8:30-11:30,14:30-17:3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