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基本情况:
5.1 工程名称
中国华电集团公司碳排放管理信息系统项目。
5.2 本期规模
集团公司总部及其所属各单位碳排放管理信息系统建设项目。
5.3 建设地址
集团公司系统各单位。
5.4 本次招标内容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标书费 (单位:元) |
招标范围 |
CHDTDZ122/17-QT-0101 |
碳排放管理信息系统 |
1000 |
中国华电集团公司碳排放管理信息系统项目设计、开发与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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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5.6 招标组织形式
本次招标的招标人为中国华电集团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华电招标有限公司。为规范和有效组织招标工作,成立了招标领导小组、招评标监督小组、评标委员会和会务组。
六、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有圆满履行合同的能力,具体应符合下列条件:
6.1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地位的企业(公司),投标人必须可以独立承担因投标产生的法律与经济责任,投标人必须遵守中国的法律法规和规章条例。
6.2 本项目的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中的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个,且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并明确牵头单位,但同一个单位不能同时参加多个联合体投标。
6.3 投标人单位(或联合体牵头单位)注册资金在50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
6.4 投标人需具有高新技术企业资质,具有发电行业碳排放工作案例。
6.5 投标人需具有软件企业资质,具有信息产业部颁发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二级或以上资质和国家认定的资质机构颁发的CMMI三级或以上认证证书。
6.6 投标人应具有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包括且不限于ISO9001等相应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6.7 投标人业绩要求:
a) 近三年内,有不少于3项中国发电行业大型国企集团级信息化建设项目成功实施案例。
b) 近三年内,有不少于50项发电企业(需同时包括燃煤发电和燃气发电企业)碳盘查、碳核查或碳核查复查项目成功实施案例。
6.8投标人应具备驻中国华电集团公司及其下属发电企业所在地进行现场服务的能力,投标文件中应明确服务响应责任人、服务响应机制、服务响应时间、服务响应速度等。
6.9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并获得用户的好评,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6.10投标人不存在尚未了结的重大诉讼案件。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所咨询、实施的项目未发生重大项目质量问题,如曾在中国华电集团公司范围内承接项目,应没有将项目进行分包、转包或严重违反中国华电集团公司信息化建设管理规定的行为。
七、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八、资金来源
项目法人资金。
九、招标公告发布媒体及购买招标文件时间
公告时间:2017年9月6日--9月11日17点
9.3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17年9月6日--9月11日17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