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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江铁塔京口区、润州区、丹徒区、镇江新区2017-2018年度物业维系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9-06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作者:dlztb  浏览次数:2
核心提示:1. 比选条件本比选项目镇江铁塔京口区、润州区、丹徒区、镇江新区2017-2018年度物业维系采购项目已由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镇江市

 1. 比选条件

本比选项目镇江铁塔京口区、润州区、丹徒区、镇江新区2017-2018年度物业维系采购项目已由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镇江市分公司批准,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比选人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镇江市分公司。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委托 进行公开比选,具有能力的潜在参选人均可前来参选。
2. 项目概况与比选范围
2.1 项目名称:镇江铁塔京口区、润州区、丹徒区、镇江新区2017-2018年度物业维系
采购项目
2.2 项目编号:JSZBZB20171016
2.3 项目规模:预算43.68万元(含税)
2.4比选内容:
负责配合解决镇江铁塔京口区、润州区、丹徒区、镇江新区内的基站疑难站点的物业矛盾,配合对上述区域到期的疑难站点物业合同进行续签或转签
2.5服务周期:1年(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2.6标段划分:不划分。
2.7服务质量:满足比选人服务技术要求。
2.8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 参选人资格要求
3.1参选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应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参选人注册资金不少于100万元人民币,如为其他外币的,按照参选文件递交截止之日中国银行公布的外汇汇率中间价折算为等值人民币(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参选人为境外的,应具有合法有效的登记(或注册)证明文件。
3.2参选人须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提供的税务登记证副本须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章或提供税务机关颁发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文件或参选人提供承诺书。
3.3参选人必须具有主管部门颁发的三级及以上物业服务企业资质证书,须提供在有效期内的资质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4业绩要求:参选人至少承担过5个(含)以上的非住宅类物业管理合同,提供合同等证明文件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复印件必须涵括合同金额、合同签章页、合同汇总表等关键页)。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3.6参选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参选人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的;
(2)参选人被暂停或取消参选资格的;
(3)参选人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
(4)参选人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选或严重违约的;
(5)参选人比选文件中存在伪造或虚假资料的。
3.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必须符合的要求。
4. 比选文件获取
4.1 比选文件获取时间:2017年 9 月 4 日至2017年 9 月 6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

联系人:李 杨(经理)
电 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12
邮 箱:121130604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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