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恒丰银行武汉分行的委托,对其所需相关服务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一、 项目概况
1、采购人:恒丰银行武汉分行
2、项目名称:恒丰银行武汉分行法律顾问服务采购项目
3、招标编号:HBZT-2017188-F189
4、资金来源:自筹
5、招标内容:(一)基础管理事务性法律服务;(二)风险管理法律服务;(三)信用风险、操作风险全程管理等单项法律事务;(四)贷前调查、贷后追偿等法律事务;(五)其他附加法律服务。
6、服务期:1年,从签订合同之日起开始计算。
二、 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资格要求为本次项目投标人应具备的基本条件,参加竞争性磋商的投标人必须满足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所有条款,并按照相关规定递交资格证明文件。未按要求递交的投标人,其报价将被竞争性磋商小组拒绝。
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成立的律师事务所,具有合法、有效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
2、供应商熟悉采购人业务范围,近三年有为银行提供法律服务项目的丰富经验(提供证明文件)。
3、本项目派驻的律师服务团队不少于二名专职律师,其中责任律师从业工作年限不少于10年,有从事同类法律服务项目经验。其他律师执业年限不少于3年。
三、 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
2017年9月4日起至2017年9月8日止,每天上午8:30-12:00时、下午14:30-17:00时(节假日除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