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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社会事业发展局10kV新建工程(尚德学校)施工招标公告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9-06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作者:dlztb  浏览次数:0
核心提示:本长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社会事业发展局10kV新建工程(尚德学校)施工招标以长高发改字【2016】172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长

 本长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社会事业发展局10kV新建工程(尚德学校)施工招标以长高发改字【2016】172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长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社会事业发展局,建设资金自筹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标段划分:工程划分为一个标段;
2.2 计划工期:2017年10月01日至2017年10月31日;
2.4建设地点:位于长春高新技术开发区东至泰合房地产,南至泰合房地产,北至丙十六路、西至超凡大街;
2.5质量要求:符合《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的合格工程;
2.6最高投标限价:5573160元整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单位须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有肆级及以上承装类、承修类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法人或其他组织;近三年内完成过类似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投标单位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机电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5外省施工企业凡进入我省从事建筑活动的企业,均应按照《吉林省入吉建筑企业信息登记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办理入吉企业信息登记,备案登记后方可参与投标。(详见吉建管〔2015〕50号、吉建管〔2016〕1号文件)
3.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09月05日至2017年09月1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人:李 杨(经理)
电 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12
邮 箱:121130604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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