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华鼎招2017-214
1、招标条件
丰润区2015年第一批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结余资金项目已经由唐山市丰润区发展改革局丰发改字[2017]68号文件批复建设,丰发改招标核[2017]53号对招标方案进行了核准,项目业主为唐山市丰润区水务局,建设资金为利用2015年剩余国补资金及群众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自动恒压供水变频柜采购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2、采购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丰润区2015年第一批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结余资金项目自动恒压供水变频柜采购
(2)采购内容:本项目采购共分为一个标段包含三种型号,具体采购的设备情况如下:
一:变频(30KW)39套;
二:变频(22KW)4套;
三:变频(18.5KW)1套;
包含安装及调试等,详细内容以招标文件及甲方实际需求为准。
(3)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按甲方要求陆续交货,在2017年12月31日前完成供货。
(4)交货地点:丰润区,按招标人要求至交货地点。
(5)质量要求:达到合格标准。
(6)采购用途:丰润区2015年第一批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结余资金项目所需。
(7)合同估算价:64.165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在国内登记注册的企业法人,本次各包涉及主要内容在其经营范围之内。
(2)具备承担本项目的能力、良好的商业信誉和财务状况。
(3)参加本次招标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4)具有市级及以上有检测资质的产品质量检测机构出具的近3个月内的投标产品检测报告(附出具检测报告单位的资质证书)。
(5)具有投标产品的3C认证证书。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获取招标文件须知
符合条件且有意向的投标申请人应持以下所有证件到指定地点购买招标文件:①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②投标产品检测报告原件及复印件及出具检测报告单位资质证书复印件、③投标产品的3C认证证书、④法定代表人需携带法人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和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或授权代理人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可清楚扫描二维码,以上证件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未领取招标文件的视为放弃本次投标。
5、获取招标文件的有关说明
(1)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7年9月5日至2017年9月11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1时,下午14:30时至17时(公休及节假日除外,北京时间,下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