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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直机关办公用房维修工程招标代理机构、造价咨询机构招标公告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9-07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作者:dlztb  浏览次数:0
核心提示:编号:0773-1741GNJL02839/3/4一.招标条件本省直机关办公用房维修工程招标代理机构、造价咨询机构入围已由吉林省财政厅政府采购

 编号:0773-1741GNJL02839/3/4

一.招标条件
本省直机关办公用房维修工程招标代理机构、造价咨询机构入围已由吉林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管理工作办公室以吉林省省级部门集中采购任务通知书(定点采购D【20170823】-0137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政府投资,已落实,招标人为吉林省省直机关事务管理局咨询服务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招标代理及造价咨询机构选择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
2.1 标段划分及项目名称:
三标段:省直机关办公用房维修工程造价咨询机构。
项目编号:0773-1741GNJL02839/4
四标段:省直机关办公用房维修工程招标代理机构。
项目编号:0773-1741GNJL02839/3
2.2 项目位置:长春市内
2.3 服务周期: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止。
2.4 招标范围:
三标段:本项目相关工程造价工作等。通过本次招标,选择4家造价咨询机构单位,作为省直机关办公用房维修工程造价咨询机构入围单位。
四标段:项目建设过程中涉及设施及施工等招标工作。通过本次招标,选择4家招标代理机构单位,作为省直机关办公用房维修工程招标代理机构入围单位。
2.5 招标内容:
三标段招标内容:包括工程量清单和招标控制价的编制、审核咨询业务,项目竣工结(决)算咨询业务及重点工程的施工阶段跟踪服务的咨询业务等,并依法出具相应的成果文件。
四标段招标内容:吉林省省直机关事务管理局咨询服务中心委托的工程、服务、货物等全部招标代理工作。即从发布招标公告至招标档案归档的全部工作。
2.6 服务承诺目标:优质服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相关规定,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三标段具备工程造价咨询乙级及以上资质。四标段具备工程招标代理甲级资质,且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成功注册。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证明。
3.2三标段项目负责人具备国家注册造价师,四标段项目负责人应具备高级工程师资格。
3.3 投标人近三年(2014年、2015年、2016年)财务不亏损,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近三年(2014年、2015年、2016年)至少完成过有一项类似业绩。
3.4 本项目不接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参与投标(详见财库[2016]125号文件)。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 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7 外埠招标代理机构、造价咨询机构应按规定办理入吉备案手续。
3.8 投标人在资质满足要求的前提下可同时参加以上2个标段的投标,允许中标2个标段。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9月5日至2017年9月1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联系人:李 杨(经理)
电 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12
邮 箱:121130604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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