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 购 招 标 公 告
1.招标条件
神华铁路货车运输有限责任公司2017年固定资产视频会议设备购置,资金来源于自筹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备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本项目采用全电子招投标方式。
2.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欲采购的设备为神华铁路货车运输有限责任公司和各分公司召开视频会议所需的设备。招标清单详见《招标货物一览表》,投标人的工作内容包含设备的供货、包装、运输、安装、集成调试、技术培训以及售后服务工作。
招标货物一览表
序号 |
物资名称 |
参数配置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1 |
视频会议电视 |
75寸视频会议显示设备含移动支架 |
台 |
5 |
北京1台、包头1台、榆林1台、沧州1台、肃宁1台 |
2 |
视频会议电视 |
55寸视频会议显示设备含挂架 |
台 |
18 |
包头3台、榆林5台、沧州2台、肃宁6台、陕西2台 |
3 |
视频会议终端 |
中大型会议室视频会议终端,包含编解码器、双摄像头(语音跟踪)等 |
台 |
5 |
北京1台、包头1台、榆林1台、沧州1台、肃宁1台 |
4 |
视频会议终端 |
中小型会议室视频终端,包含编解码器、摄像头、配套线缆等 |
台 |
18 |
包头3台、榆林5台、沧州2台、肃宁6台、陕西2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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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4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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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投标人不可选择部分货物参加投标。
(2))本项目不集中组织现场踏勘,投标人可自行进行现场勘察。不勘察现场的投标商中标后不得以不了解现场的具体情况,而提出追加费用和其他索赔要求,拒绝执行合同等行为。现场勘察所发生的食宿行等各种费用由投标人自理。
2、交货期、交货地点:
交 货 期:合同签订后60日内完供货、安装、调试;
交货地点:北京公司机关、包头分公司、榆林分公司、沧州分公司、肃宁分公司、陕西分公司;
3.投标人资格要求
4.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且注册资本不少于500万人民币; 4.2、本项目接受制造商或者代理商,如为代理商,需提供生产商针对本项目所有产品的唯一有效授权; 4.3、投标人须提供投标产品最近3年(2014年-至今)1个(含)以上成功供货业绩,所提供的业绩包含(可部分包含)招标清单内货物。(须提供清晰合同复印件及对方联系人联系方式); 4.4、具有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企业三级资质。 4.5、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6、履约信用要求: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招标文件的获取
网上购标请于2017年09月06日 08时30分至2017年09月13日 16时30分购买招标文件。
现场购标请于2017年09月06日 08时30分至2017年09月13日 16时30分(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3:30至16:30(北京时间,下同)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500.00元,售后不退。
备注:招标公告查询以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为准!本网站为经营性收费网站,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内容,非正式会员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注册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
联系人:李世泽
电话:010-533109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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