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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能黑龙江发电有限公司门户网站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9-07  浏览次数:1
核心提示:1.项目名称:华能黑龙江发电有限公司门户网站建设项目。项目概况:本次招标的范围门户网站建设项目。具体内容以招标文件的记载为
 1.项目名称:

华能黑龙江发电有限公司门户网站建设项目。

  1. 项目概况:

本次招标的范围门户网站建设项目。

具体内容以招标文件的记载为准。

3.资金来源:

企业自筹。

4.投标人资质要求:

4.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或事业或科研单位的独立法人,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4.2近三年内至少五项与本标段类似的业绩(附业绩合同扫描件);每项业绩均应提供项目名称及项目单位名称、项目单位地址、联系人及电话、项目运维时间、项目规模及运维内容、合同金额、工作量(人天)等。已完成业绩还应出具竣工验收报告或用户证明。

4.3 投标人为代理商的,必须提供所投系统制造厂商(出具的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且代理的系统制造厂商资格满足专项条件要求;同一个品牌的系统只能有一家单位(制造厂家或销售代理商)递交投标文件,如果系统制造厂家和其代理商同时投标的,只接受制造厂商的投标文件;如果两家及以上销售代理商同时递交投标文件,且两家或以上具有有效授权的,否决全部投标。

4.4提供软件开发资质、质量管理体系等证明,并在招标及合同执行阶段处于有效期内。

4.5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状况,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6应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具有良好信誉,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履行合同的记录。无合同纠纷、诉讼记录,在其它类似施工项目未发生一般及以上质量安全责任事故。

4.7未有国家工商总局《全国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最高人民法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公示的违法、违纪、违约的不良记录和失信记录,且未有华能集团公司和华能黑龙江发电有限公司的不良记录。

4.8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方式。

4.9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公司,均不得同时投标。

4.10本项目不允许分包。

4.11投标人应满足招标文件对投标人的要求,并且不属于中国国家有关管理部门所界定的具有腐败、欺诈行为的不合格的投标人。

4.12不得使用通过受让或者租借等方式获取资格、资质证书等以他人名义投标。不接受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或者业绩,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等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

* 不具备以上资质要求的投标人将无法通过资格审查,并将最终导致被否决投标。

5.报名要求及招标文件的获取2017年09月06日9:00起至2017年09月11日17:00止备注:招标公告查询以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为准!本网站为经营性收费网站,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内容,非正式会员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注册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

联系人:李世泽

电话:010-53310966

手机:17600692266

邮箱:17600692266@163.com

QQ:  34908950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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