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项目名称:偃师市翟镇镇第二初级中学学生餐厅工程
三、项目编号:
四、工程地点:偃师市翟镇镇第二初级中学学生餐厅工程
五、工程内容:
主要建设内容:偃师市翟镇镇第二初级中学学生餐厅工程,具体范围详见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
六、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七、项目预算:901654.92元
八、项目工期:150天
九、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能力;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的良好记录;
5、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
6、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
7、供应商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及其单位为其缴纳的近半年的社保证明(以社会保险机构出具的缴费证明原件或网上查询下载页为准);拟派项目经理不得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经理。
8、供应商须提供企业注册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有效的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和委托代理人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证明;(必须在有效期内)
9、对于出借资质围标、串标的从业单位,一经查实,列入黑名单,并取消其该项目投标资格;
10、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7]12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单位,拒绝参与本项目谈判活动;
11、本次谈判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
12、有拖欠农民工工资记录,并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的投标单位不允许参加本项目谈判:
十、报名购买竞争性谈判文件时须提供以下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证明、企业住所地或项目发生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十一、供应商注意事项:
1、供应商报名方法:本项目只接受现场报名,不接受其它形式报名。
2、本次如有变更或延期,查看相关公告,供应商应随时关注网站,如有遗漏,后果自负.
3、 报名时间:2017年9月7日至2017年9月11日,每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下同,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报名并购买谈判文件。
4.谈判文件售价:800元/套(现场购买,售后不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