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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2017年煤矿安全监察执法装备项目--煤矿现场监察装备公开招标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9-08  浏览次数:0
核心提示: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1. 项目内容、预算金额、数量和简要技术要求:序号装备名称数量(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1. 项目内容、预算金额、数量和简要技术要求:

序号

装备名称

数量(套/台)

预算金额(万元)

1

监察装备集成箱

2469

4983

(其中,矿用多参数气体检测仪2514万元)

2

矿用多参数气体检测仪

419

3

矿用执法记录仪

2469

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对“进口产品”的要求详见财库【2007】119号文和财办库【2008】248号文)。

2. 交货期:合同签订后60天。

3. 项目实施地点:各省级煤监局。

4. 项目实施方式:本项目拟采用“统一组织、分类招标、分签供货”的形式组织实施,由各省级煤监局与中标厂商签订中标合同。

5.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6. 采购用途:为全国26个省级煤监局及76个煤监分局配备安全监察执法用现场监察装备。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需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2.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关于合格供应商的规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此项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3.投标人必须向招标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未向招标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的潜在投标人均无资格参加本次投标。4.近三年内(本项目投标截止期前)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不接受进口产品参与投标。以上要求投标人必须同时满足,所提供的所有资质文件必须真实,且与投标人主体一致。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潜在投标人从招标公司获取到招标文件,不代表已经通过资格审查。项目评审以投标人递交的密封投标文件为准。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4983.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7年09月07日 09:00至2017年09月14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备注:招标公告查询以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为准!本网站为经营性收费网站,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内容,非正式会员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注册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

联系人:李世泽

手机:17600692266

电话:010-51957412

邮箱:17600692266@163.com

QQ:  34908950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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