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采购内容
1.1.1 项目概况
1.莲塘风电场
莲塘风电场工程位于湖南省桂阳县东北部,主要涉及莲塘镇。本工程总装机规模为50MW,设计安装25台单机容量为2MW的风力发电机组。风电场配套建设一座110kV升压站,主变容量为50MVA,拟从升压站新建一回110kV线路接至流峰变,线路长度约17.3公里。
1.1.2 招标标的及范围
本次招标采购的设备为:
莲塘风电场25台单机容量2MW风力发电机组塔架制造(不包括塔架与基础预埋件之间、塔架与塔架之间、塔架与机舱之间的连接螺栓)及其相关的服务。
1.1.3 资金来源
本项目资金来源为投资方资本金和银行贷款。
1.2 交货时间、地点、方式
交货时间:按照不同项目需求,分批次按计划供货:
基础环于2017年10月30日起陆续交货;塔架本体2018年1月15日起陆续交货,2018年6月30日前完成所有设备的供货。
交货地点:莲塘风电场风机机位。
交货方式:车板交货。
1.3 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满足下列要求:
(1)投标人必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企业法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须具备相应的风力发电机组塔筒制造能力;
(2)注册资金不低于2000万元人民币;需具备履行合同所需的财务、技术和生产能力。财务状况良好,具备足够的流动资金承担本项目供货;
(3)投标人生产场地、生产设备、工艺流程应能满足2MW及以上风力发电机组塔架制造的技术规范要求,即必须具有一定面积的非露天的厂房,配备行车、自动数控火焰切割机、刨边机、四轮卷板机、自动焊机、激光检测系统等一系列的配套设施;
(4) 具有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必须持有国家认定的有资质机构颁发的ISO9000系列认证证书或等同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5) 投标人近三年内有2.0MW及以上风电机组的塔架制造150台套及以上业绩;
(6)最近三年内没有发生骗取中标、严重违约等不良行为;
(7)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及破产状态,近三年经济行为没有受到起诉;
(8)投标人不能作为其他投标人的分包人同时参加投标;两个及两个以上企业的法定代表人为同一自然人的关联企业不得同时参加投标。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和联合体的投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