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成安县2015年度公共租赁住房(一期)室外工程,已由项目立项部门批准建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规模:本工程为室外工程,投资估算为390万元,该工程位于成安县聚良大道北延路西。
2.2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2.3 本招标工程共分一个标段,标段划分及相应招标内容如下:
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工程,
2.4.招标范围:室外工程、热水系统,具体内容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5 工期:60日历天。
2.6 质量: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叁级、机电设备安装承包三级施工相应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含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类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 9 月 11 日至2017年 9 月 15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4:30至17:00(北京时间,下同),持锁登陆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河北省建筑工程投标报名系统自行报名(没有在网上报名的投标单位视为报名无效),外埠企业需在投标报名前办理进冀手续,授权委托人携带以下资料装订成册(二套)在成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1)网上报名回执单(加盖单位公章);
(2)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3)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4)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5)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6)建造师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B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7)非本省投标企业需具有《进冀建筑企业市场进入备案书》(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不包括图纸),售后不退。
5、
联系人:李 杨(经理)
电 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58
邮 箱:121130604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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