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名称与编号:
项目名称:内蒙古自治区锡林郭勒盟医院整体升级建设PPP项目
批准文件编号:锡财购准字(电子)(2017)00407号
2.内容及分包情况(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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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物服务和工程名称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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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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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锡林郭勒盟医院整体升级建设PPP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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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概况 1、项目类型:新建+存量项目 2、建设内容 (1)锡林郭勒盟医院门急诊医技综合楼建设项目(新建部分) 本项目为锡林郭勒盟医院门急诊医技综合楼建设项目,项目拟建设门急诊医技综合楼1栋,配套建设相关的附属设施并购置部分。 本次项目占地面积为9000㎡,拟建设门急诊医技综合楼总建筑面积为49975㎡,其中地下15806㎡,地上34169㎡,建筑基底面积为7903㎡,建筑地下2层,地上4层局部5层,建筑结构形式为框架结构,项目配套建设道路及硬化面积为1097㎡。购置部分约1.2亿元。 (2)盟医院医疗医技楼及设备(存量部分) 盟医院医疗医技楼为12层,建筑面积33000平方米,以及相关附属配套设施,以供各医疗科室使用。整合现有,交由项目公司运营维护。存量资产评估价为25624.06万元。 (3)人防工程(代建部分) 本项目人防工程位于锡林郭勒盟医院门急诊医技综合楼地下二层,由人防办专项投资,投资金额约2000万元,在本项目交与项目公司代为建设。建设完成后由人防办单独验收、确认建设金额并支付建设费用,本部分资金单独核算,不计入本项目总投资。 3、运营内容:本项目内所有相关的运营,维护工作,包括但不限于药品供应链服务、医用卫生材料供应链服务、维护更新服务、物业管理服务、洗衣房服务、停车场、院内超市、安保服务。以项目合同签署内容为准。 4、建设地点、建设工期 建设地点:锡林浩特市。 新建项目建设工期:预计建设工期2年。 5、投资估算、资金来源 投资估算约总投资69624.06万元(最终以竣工决算审计的金额为准),其中新建项目44000万元,存量项目25624.06万元。 资金来源为:项目资本金20887.22万元,占项目总投资比例为30%,由政府出资方代表及社会资本以10%:90%比例出资;项目公司融资48736.84万元,占项目总投资比例为70%。 6、合作期限、回报机制、股权比例 合作期限:15年,其中新建项目:建设期2年,运营期13年;存量项目:运营期15年(前两年为过渡期)。 项目回报机制:可行性缺口补助。 项目公司股权结构:政府:社会资本=10%:90%。 二、招标范围 1、 本次招标范围为内蒙古自治区锡林郭勒盟医院整体升级建设PPP项目的社会资本。招标模式为PPP+施工总承包+运营实施方。 2、本项目采用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拟采用“项目投、建、运营一体化的BOT+TOT模式操作。申请人中标后,政府将按法律、法规、政策及合同规定授予投标人投资、建设、运营本项目的特许经营权,包括投资建设权、运营期的非核心医疗服务的运营权、收益权等。申请人作为社会资本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和合同规定出资组建项目公司,由项目公司对项目的筹划、资金筹措、建设实施、运营管理、债务偿还、资产管理和项目移交等全过程负责,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并在PPP项目合同规定的合作期满后,按照PPP项目合同的约定将项目非核心医疗服务的运营维护权、收费权以及相关资料文件等,按合同规定到期无偿移交给政府主管部门。 3、政府将与社会资本共同出资组建项目公司,项目公司注册资本金为20887.22万元,项目公司股权结构:政府:社会资本=10%:90%。其中政府出资人代表为:锡林郭勒盟医院,出资方式为:货币,出资额为:2088.72万元,出资时间为:在投资协议中约定。 4、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项目社会资本具备相应的资质和能力,依法能够自行建设、生产或者提供本项目施工,相应的施工将由社会资本自行承担,不再招标。上述施工的价格将根据PPP项目合同约定的原则和方法确定。 |
696240600 |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法人资格
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但不包括本级政府所属融资平台公司及其他控股国有企业),且合法存续,没有处于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等不良状态。
2、财务状况
申请人需提供2015-2016年连续两个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每年经营状况均为盈利,其中2016年净资产不得低于人民币5亿元(含)(如为联合体,则须联合体内出资比例最大的一方满足);
3、投融资能力
申请人投融资能力不低于7亿元。(若为联合体,每一成员的投融资能力≥7亿元×联合体内所占出资比例,联合体投融资能力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出资比例加权总和确定)。
4、商业信誉
申请人须提供企业注册地人民检察-院出具(或网上下载)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须在有效期内,如为联合体则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交)。
5、对社会资本资质和能力要求为:
5.2资质要求
申请人须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
5.2业绩经验
自2012年1月1日以来,申请人至少有一个投资额不低于人民币3亿元(含)的类似建筑工程项目的投融资或建设或运营的业绩证明材料。以中标通知书或合同或由发包人出具的交工验收证书或竣工验收委员会出具的竣工验收鉴定书为准;
6、联合体投标的规定
6.1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3家。必须按资格预审文件格式要求提供有效的联合体协议书,以一个参与人的身份参与。
6.2联合体牵头人应当作为项目公司投资控股方,联合体协议书中联合体各成员必须出资,且各成员的出资额占总出资额(项目资本金)比例不得低于5%。资质和业绩由联合体协议中承担相应职责分工的一方满足要求即可。
6.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次招标中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视为无效投标。
7、申请人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申请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资格预审。
8、招标人将视具体情况,按照规定组织对符合条件的社会资本的资格条件进行考察核实,申请人应予以配合。
三、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
四、获取资格预审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
1、报名时间:2017年 09月08日至2017年09月22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5:30时(北京时间))
2、报名方式:网上报名,开标现场核对报名名单时,发现投标单位没有在网上报名的,视为投标无效,并拒收其投标文件。
联系人:李世泽
手机:17600692266
电话:010-51957412
邮箱:17600692266@163.com
QQ: 34908950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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