巩义市2017年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已由有关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已到位。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监理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潜在投标人按时报名。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巩义市2017年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
2.2建设地点:巩义市境内;
2.3建设规模:人工栽植水保林48.84hm2,经济林22.31hm2,封禁治理措施面积726.85hm2,新建蓄水池4口,沉砂池4口,田间截水沟0.9km;生产路2.5km,生产路排水沟2.5km,设封禁标牌5个(其中宣传牌2个),网围栏4.2km;
2.4招标范围:巩义市2017年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所有建设内容(详细内容详见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及施工阶段及质量保修阶段的全过程监理;
2.5项目总投资:预算金额约398万元;
2.6采购编号:巩财公开采购-2017-120;
2.7工期要求:施工标段:120日历天;监理标段监控目标:确保在施工合同工期内完工;
2.8质量要求:施工标段:合格;监理标段质量监控目标:达到国家工程质量检验的合格标准;
2.9标段划分:共分两个标段:施工标段:建设规模内所有建设内容;监理标段:包含施工阶段及质量保修阶段全过程监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施工标段:
3.1.1资质要求: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财务要求:2014年1月1日以来财务运行状况良好,没有财务被接管、破产状态,有连续三个年度财务审计报告(2014年度、2015年度、2016年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1.3业绩要求:2014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承接过类似工程施工业绩。
3.1.4信誉要求:企业近三年以来无重大质量问题、无重大安全事故,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者投标资格被取消状态以及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1.5人员要求:拟派项目经理具有合格的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社保机关出具的不少一年的社保缴纳证明;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即为中标后的实际项目经理,不得更换。(对以上人员规定年限的社保缴纳证明,须为投标人为其缴纳,其它无效。)
项目经理在本项目实施期间不允许有在建工程,报名时提供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无在建工程承诺函。
投标人和投标相关执(从)业人员及其委托的专职投标人员须在河南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管理平台进行信用信息公示(以网上公示为准)。
3.1.6其他要求:
3.1.6.1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出具日期在有效期内且无不良记录。查询范围包括单位、法定代表人、拟任项目经理、委托代理人等。
3.1.6.2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本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3.2监理标段:
3.2.1须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2须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乙级及以上监理资质或综合监理资质;
3.2.3拟任总监理工程师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总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拟任总监理工程师不得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总监职务(报名时提供无在建工程承诺书)。
3.2.4投标企业需提供近三年以来(2014年5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下同)类似工程监理业绩至少2份。
3.2.5投标人和投标相关执(从)业人员及其委托的专职投标人员须(以网上公示为准)。
3.2.6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出具日期在有效期内且无不良记录。查询范围包括单位、法定代表人、拟任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委托代理人等;
3.2.7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本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3.3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无效标处理。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
请于2017年9月11日至2017年9月 15 日网上报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