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国电双维电厂新建工程项目五通一平施工,招标人为国电双维内蒙古上海庙能源有限公司。建设资金由银行贷款及企业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五通一平”工程进行公开招标。
1.3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内蒙古鄂尔多斯市鄂托克前旗上海庙镇。
建设规模:本期建设2×1000MW空冷超超临界发电机组。
计划工期:有效工期5个月(具体开工日期以招标方书面通知为准)
招标范围:“五通一平”工程范围
1、土石方工程
2、厂区内道路
3、施工生产区临时道路
4、厂区围墙、大门(包括挡墙、护坡、截洪沟)
5、污水管道
6、消防水管道
7、雨水管道
8、施工供水泵房土建和安装及蓄水池
9、施工用电(变压器、围栏安装及线路敷设)
10、厂区方格网点和沉降观测基准点施工
1.4 投标人资格要求
序号 |
标段名称 |
投标人财务、资质及业绩要求 |
1 |
国电双维电厂新建工程项目五通一平施工 |
1、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的企业法人和准入国内建筑市场的资格。 2、投标人须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 3、投标人近5年内须具有独立承建过同等级及以上火电机组的厂区、施工区五通一平或主体建筑安装工程业绩(请提供合同和竣工证明文件扫描件)。 4、投标人拟选项目经理须具有一级建造师资格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担任过相似工程项目经理的经历(请提供公司任命文件扫描件)。 5、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政府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安全生产许可证。 6、投标人须具有有效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认证证书。 7、投标人在国电集团公司近5年内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被逐或因投标人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等不良记录。 8、投标人近3年内不存在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较大安全事故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 9、投标人须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10、投标人在项目评标期间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具体认定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网(shixin.court.gov.cn)或国家发展改革委信用中国( 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检索结果为准。 11、本工程原则上不允许分包,需要分包的项目需经项目法人批准。 12、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业绩认定原则:投标人须同时提供合同复印件(内容须体现项目名称和招标业绩要求的施工内容、规模数量、签订时间、签订方盖章签字页等关键合同信息)和竣工验收证书。如为分包工程业绩(即与总承包商签订的施工分包业绩),须提供合同复印件和业主或最终用户(非总承包商)提供的工程已投运证明;以竣工日期作为业绩的计算起点时间,竣工日期是以竣工验收证书上的竣工日期为准。
注:近五年业绩起止时间的认定为投标人自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倒推五年。
1.5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首先应该是会员。
1.6 出售招标文件方式:
招标文件购买采用网上支付的模式(不接受电汇、网银转账、现场现金支付等其他购买方式),系统同时支持企业网银支付和个人网银支付。
1.6.1 若通过公司账户购买,公司账户必须具备网上银行功能。网上支付时,由本网站跳转(链接)至购买人选择的银行网站进行。
1.6.2 若通过个人账户购买,将被认为购买人已经获得了公司的授权,等同于公司购买。购买前核实您的银行卡的网上支付单笔限额不少于招标文件售价,以免影响招标文件的购买。
1.6.3 购买招标文件人必须是投标人。潜在投标人在平台填写的投标人名称、通信地址、联系人、联系方式等基本信息必须准确无误,招投标全流程信息发布和联络以此为准。
1.6.4 支付成功后,投标人直接从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提供任何纸质招标文件。支付成功,即视为招标文件己经售出。除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的原因外,招标文件一经售出,恕不退款。
1.6.5 招标代理机构将尽快按照购买招标文件时填写的邮寄地址将购买招标文件的商业发票邮寄给潜在投标人。
1.6.6 招标文件购买失败或其他问题,请与客服中心联系。
1.7 出售招标文件日期: 2017年09月11日 09:00至 2017年09月16日 16:00出售招标文件。
1.8招标文件售价及投标保证金
序号 |
工程名称 |
数量 |
招标文件售价 (元) |
工期 |
招标编号 |
投标保证金(元) |
1 |
国电双维电厂新建工程项目五通一平施工 |
|
4500元 |
详见招标文件 |
GDCX01-SGZB17-0260/01 |
450000元 |
1.9 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017年10月10日 11:00整(北京时间),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