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枣强县张秀屯乡张秀屯中学教辅用房建设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已经落实,招标人为枣强县张秀屯乡张秀屯中学。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枣强县张秀屯乡张秀屯中学教辅用房建设项目
2.2建设地点:枣强县张秀屯乡张秀屯中学院内
2.3建设内容: 拟在枣强县张秀屯乡张秀屯中学院内新建一栋单层砌体结构教辅用房,总建筑面积299.04平方米。
2.4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内全部内容
2.5资金来源:2016年城乡义务教育中央补助经费,衡财预【2015】129号。
2.6质量标准:合格
2.7预计工期:90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的法人
3.2投标人拟任项目经理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证书并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本,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投标。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资格审查方式
4.1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准备下述所有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到场的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不到场的出示法人委托书及委托人有效身份证)。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营业执照三证合一的只需提供营业执照)、公司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签发)、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项目所在地或企业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告知函、拟投入的项目经理建造师注册证书及安全考核证书(B本)、外阜企业需提供进冀备案证明。以上证件复印件两套加盖单位公章。
5.2报名地点:请到枣强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报名。
5.3报名及招标文件获取时间:请于2017年9月12日至2017年9月18日,每日9:00至11:30时,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5.4招标文件每套售价600元,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必须在上述时间之前送交至枣强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招标人定于投标文件送交截止的同一时间,同一地址举行公开开标。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联系人:李 杨(经理)
电 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58
邮 箱:121130604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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