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山项目1-2号机组O-004.3防火保护材料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一、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安排
招标文件发售开始时间:2017年09月12日15:00(北京时间)
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2017年09月18日17:00(北京时间)
五、公告内容
1、招标内容
台山核电1-2号机组核岛安全壳外的防火保护材料,包括绝热材料、防火胶、密封胶、硅布、膨胀块以及相关的现场服务。
2、投标人资格条件
1)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公司。
2) 投标人必须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3) 投标人注册资金:人民币200万元及以上。
4) 银行资信记录良好,财务状况良好,有足够的流动资金承担本次招标货物的供货。
5) 投标人需通过ISO9001:2008系列质量体系认证,处于有效期内。
6) 投标人须为防火保护材料产品制造商、代理商或经销商,代理商或经销商需同时提供产品制造商出具的项目授权书。
7) 投标产品满足本项目要求的抗震、耐火极限、去污、耐辐照等技术要求,并提供相应的测试报告。
8) 近5年内(自递交招标文件截止时间起倒算),投标人具有核电厂或600MW及以上火电厂的防火保护材料供货业绩。
9)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投标人应按下面的汇款账户信息在招标文件发售期内缴纳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标书款),售后不退。
本项目不接受现场购买招标文件,投标人在办理标书款转账时,应在银行转账单/汇款单备注栏上或用途栏上填写招标编号,个人汇款的还应填写投标人的简称。
4.4 投标人缴纳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后,需在中广核电子商务平台相应招标项目的招标文件购买环节上传缴费凭证扫描件。缴费凭证(银行转账单/汇款单)应有银行签章或电子回单章,上传缴费凭证文件命名格式为“缴费凭证+公司简称”, 个人汇款的凭证文件命名格式为“姓名+公司简称”。
4.5 投标人因未按上述要求进行投标报名、上传缴费凭证、提交的投标报名文件不符合要求或缴费错误而影响投标的,投标人应自行承担责任。
5.投标文件的递交
本项目采用电子投标,提交方式和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