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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城港3-4号机组氢氧复合单元项目气体干燥器和气体冷却器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9-13  浏览次数:0
核心提示:防城港3-4号机组氢氧复合单元项目气体干燥器和气体冷却器设备采购招标公告防城港3-4号机组氢氧复合单元项目气体冷却器和气体干燥
 

防城港3-4号机组氢氧复合单元项目气体干燥器和气体冷却器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防城港3-4号机组氢氧复合单元项目气体冷却器和气体干燥器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一、招标项目基本信息

招标编号:CGN-201709050001-N1

项目名称:防城港3-4号机组氢氧复合单元项目气体干燥器和气体冷却器设备采购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项目性质:货物

投标人范围:国内

二、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安排

招标文件发售开始时间:2017年09月13日 11:00(北京时间)

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2017年09月22日 17:00(北京时间)

五、公告内容

1、招标内容

本采购包采购范围为广西防城港核电厂二期工程(3、4号机组)氢氧复合单元项目冷却器和干燥器,包括设备的设计、材料采购、制造、检验、试验、包装、运输、文件和服务。

2、投标人资格条件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注册的,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单位;

(2)投标人必须通过ISO9001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且处于有效期内;

(3)投标人不得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情形;

(4)投标人银行资信记录、财务状况良好,不得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情形,具有近3年(2015-2017年)经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和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附件;

(5)投标人具备RCC-M气体换热设备的设计或制造业绩(包括合同履行期间)(包括合同履行期间);

(6)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业绩,近三年内(自投标截止日倒算)应无重大质量安全事故记录(事故划分以国务院令第493号规定标准为准),在中广核集团内无不良诉讼记录,在招标人组织的其他招投标活动中无违规处罚的记录。

3.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发售期内先进行网上投标报名,报名时需填写被授权的投标联系人信息。

对于上述投标人提供的证明文件及资料,招标人在认为必要时将要求投标人送审文件的原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投标人应按下面的汇款账户信息在招标文件发售期内缴纳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售后不退。

上述发布时间内,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网站注册查看本招标公告并填写购买招标文件登记表(加盖投标人公章,见招标公告附件)

注册联系人:郑经理

电话:13810351893

邮箱:dlztb414@163.com

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

相关附件:附件1.公告.docx

         附件2.申请登记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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