芦台经济开发区高清电子警-察系统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 芦台经济开发区高清电子警-察系统工程 已由 河北唐山芦台经济开发区发展改革局 以 芦发改 [2017]08号 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唐山市公-安局芦台经济开发区分局,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拨款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芦台经济开发区高清电子警-察系统工程
2.2 建设地点:唐山市芦台经济开发区
2.3 建设规模:本项目计划投资额为150.722488万元。
2.4 招标范围:芦台经济开发区高清电子警-察系统工程施工,详见工程量清单
2.5 工期:30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1、国内独立法人资格;2、同时具备省级及以上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和安防工程企业一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投标人提供的设备产品应与现有交警指挥平台兼容、匹配,达到无缝对接;3、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下载相关招标文件、图纸、澄清或修改等资料。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7 年10月 9 日 09 时 30 分,地点为 河北唐山芦台经济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联系人:李 杨(经理)
电 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58
邮 箱:121130604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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